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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财政局关于申报2013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3-11-05浏览:2916下载176次收藏

达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达县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3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县属各工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县”战略的通知》(达委发[2011]16号)文件精神,根据《达县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达府发[2012]58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13年度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支持重点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功能布局,我县重点支持进入产业园区的企业或项目,主要是机电制造、工业节能及循环经济、农副产品加工、两化融合、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新上或改造项目。  

对已享受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县本级当年不再支持,今年正在整合或重组的煤炭生产和洗选企业不申报。  

二、支持方式  

对有银行贷款的项目给予不高于一年期贷款贴息,对无银行贷款的项目给予无偿资金补助。每个项目的补助或贴息金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企业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且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定期向财政部门及其主管部门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上一年度纳税额(国税、地税)50万元及以上;其他企业在上一年度纳税额(国税、地税)100万元及以上。  

(三)新上、续建项目总投资需1000万元及以上、技改项目总投资需500万元及以上,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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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财政局关于申报2013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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