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创服〔2013〕462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省“十二五”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规划》和《关于大力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川经信创服〔2013〕431号)的要求,为加快全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县、市、省三级联动推进,加大培育和支持更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使全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创业辅导能力、孵化能力和聚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共设施更为齐全、服务功能更为完善、管理行为更为规范、发展环境更为优化。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从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1.有固定的创业场所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其中:生产厂房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楼宇型基地的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以上);
2.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较高素质的服务人员;
3.连续两年培育小微企业的数量应占85%以上或新增入驻孵化小企业在20家以上;
4.连续两年入驻孵化小企业的创业成功率在80%以上,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小企业的功能;
&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上一篇:规范合同管理和提升合同效能指导意见下一篇: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本文2013-11-04 10:10:02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49295.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