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分局2013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下发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13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字〔2013〕75号)和市局《关于印发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规函〔2013〕1356号)要求,以深入整治“慵懒散奢贪”不良风气为重点,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目的,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执政能力,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现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动员部署
(一)组织领导:分局把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分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领导小组,分局局长杜庚伟任组长,分局副局长徐小明、主任科员崔翔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保证分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扎实有效、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分局实际,制定分局《2013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的总体要求、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公开评议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布分局2013年度工作目标,让群众充分了解分局的工作职责、评议内容、评议方法、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领导作风方面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浪费奢侈行为,狠刹不良歪风、倡导文明新风,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做好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工作。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制定执行力度,认真执行好公务接待、公务出访、公务用车、会务管理等各项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定管人管权管钱管事,以模范带头带动形成层层落实“三项规定”的良好风气。
(二)履职尽责方面
对工作做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一是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二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主动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提前服务;三是解决办事程序不规范,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官僚主义的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为民解忧。
今年1-8月,分局办理项目放线43宗,验线26宗,封顶核验17宗;受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54宗,予以核实32宗,核实面积811927.22/165212.53 m2;受理临时报建项目19宗,予以批建5宗,批建面积8330.85 m2;受理私宅申报设计要点9宗,核发6宗;受理私宅方案预审2宗,核发预审通知书1宗;受理申请核发许可证1宗,发证1宗。没有出现逾期办理和投诉案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事件。
(三)信息公开方面
在办公室一楼大厅设立了政务电子显示屏和业务咨询台,将各项管理制度、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有关文件以多媒体的形式公布,同时悬挂临时建筑审批流程图、主城区个人住宅项目审批流程图、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流程图、各项服务承诺等,让办事单位、群众对分局的主要职责、工作流程有全面、动态、直观的了解,方便群众办事。
(四)依法办事方面
根据分局工作实际,健全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强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x市增加容积率用地管理规定》、《xx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流程,落实市政府、市局对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的若干要求。建立《分局业务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项目进行集体审议,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集体智慧,避免个人盲目决策。根据《xx市联合查处违法建筑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函告城管执法部门,经执法处理后可进入下一审批环节,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考核措施,
规划分局2013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自查报告
本文2013-10-30 08:51:15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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