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方案
关于成立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全面推进法治永宁建设,永宁县司法局确立了“立足县情、整合区域法律人才资源,建强普法工作队伍”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性质
“法治工作协会”是一个为推进法治实践而自愿成立的专业性社会团体。协会成立后,将积极组织立法、司法各机关、其他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中的法律工作者及法律文化爱好者开展有关法治文化建设的调查研究、学术交流、宣传推广、教育培训,组织有关法治主题的诗歌文学、书画、摄影、影视及表演艺术的创作、交流、展览、讲座、演出等,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增强法制观念。
二、“阳光法治文化协会”成立的必要性及意义
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通过对宣传载体、宣传形式和宣传阵地的探索,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法制理念的渗透力,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性、塑造性作用。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向群众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向群众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中,把整个法治主题和百姓的文化生活相融合,形成一个全新的法治文化平台,进一步推动永宁县法治文化建设。
成立“阳光法治文化协会”是资源整合的重要体现,是用发展的思维创新工作平台的具体形式,是建设富裕永宁、生态永宁、和谐永宁、美丽永宁的必然要求。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成立有利于深入推进永宁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理,更好地围绕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特色定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主要目标
通过成立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建成集法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同时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利用永宁县法治文化园推出一批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全面推进永宁县“六五”普法工作,保
关于成立永宁县阳光法治文化协会的方案
本文2013-10-25 20:18:38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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