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人社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县直部门(单位)2013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xx〔2013〕9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从服务态度和质量、工作效能、廉政建设、作风转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二是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公文处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制度,并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严格规范局机关和各中心每一项工作和干部职工的言行。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各项制度。设立了投诉中心和投诉电话,统一负责全局软环境建设中投诉事项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催办和督办。四是认真落实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县政府门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表,包括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事科室及负责人、办理时限等一一作了公示。2013年1-9月,收取养老保险费2722.3万元,收缴率达62%;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5506.7万元;办理工伤保险21人次,支付工伤待遇126.8万元;全县共有6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居民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为55339人,收缴保费477.38万元,发放养老金336.87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8479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26500人的107.47%。
二、狠抓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端正态度,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工作时间闲聊、网游、炒股,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二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没有擅自委托、转委托或者以被委托单位名义从事执法活动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全部持证上岗,执法时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劳动监察等方面都能依法办事,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没有发生被投诉或违法的事例。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三是改进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的意见与建议,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三月,积极协调10吨化肥,帮助浙都、乐岩村委会解决一些老弱病残及贫困户春耕农资、化肥问题。五月,为联系点的2个村居委会饮水困难村寨协调资金各3000
2013年人社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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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10-15 10:11:48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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