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县经验材料
2013年我县首批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县,为搞好试点工作,我们立足xx县情,科学统筹财力,采取主动汇报、确立目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等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开展了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工作。2013年,我县乡镇和村(社区)新增财力共4700余万元,其中:增加额在101—300万元的有15个乡镇,50-100万元的有24个乡镇,基本保障了乡镇和村(社区)运转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财力需求。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开展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动汇报,赢得县委、政府的支持。自我县去年12月在省财政厅召开的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7个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县后(今年扩大到15个),我们就多次主动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现状、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从而赢得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多次组织专题研究保障措施和办法。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统筹抓,财政局长具体抓,为开展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确立目标,逐步建立保障机制。我们认真研读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意见”等文件,确立了我县开展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的目标:在全面保障乡镇人员经费的基础上,以保障乡镇政府和村(社区)正常运转、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必要性支出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与乡镇事权相匹配的财权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和村(社区)履职服务的积极性,为落实民生政策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今后逐年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三、制定方案,确立保障范围和标准。为了科学制定试点方案,我们深入乡镇调研,了解乡镇的财力状况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本财力需求。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基〔2013〕6号)文件和6月19日省财政厅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订了《x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县经验材料
本文2013-10-10 09:44:10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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