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理顺管理体制为重点,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为基础,加强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校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校长队伍,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1.规范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用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熟练掌握一至两门学科教学。校长须在副校长岗位上任职2年以上,副校长须在学校中层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指导能力和管理经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中学校长原则上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原则上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严格选拔任用和管理。进一步理顺校长管理体制,实行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用校长。初中校长由区委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命,小学校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管理,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规范校长选拔任用工作,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稳步推进校长职级制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形成体现中小学校长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管理制度,做到用人与治事相结合。
3.培养校级后备干部。制定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校级中层后备干部库。选择一批35岁左右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职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有组织领导才能的优秀教师通过到“名校”挂职锻炼、高校研修等方式,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坚持备用结合的原则,把后备干部培训纳入校长岗位业务培训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优先从后备干部中选拔任用校长、副校长。
4.实行校长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校长每届任期5年,无特殊原因,任期内一般不调离、不交流;任期届满,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考核合格后重新聘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聘书。校长任命后,要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提出任期发展目标,并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定期接受考核。
5.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学校设施和资产,制订学校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组织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依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奖惩教职员工,通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学校中层负责人选;推荐建议副校长人选;主持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在抓好学校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教育教学工作上,并兼任一定的教学工作,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指导和引领教科研工作。
6.健全校长培训、轮岗和交流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制定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对中小学校长进行培训。新任校长必须在一年内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确保新任校长100%持证上岗。在职校长每五年必须接受累计不少于240学时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用的必备条件,使校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选拔校长参加自治区“牵手工程”等培训项目,选派校长到教育发达省区挂职锻炼,培养一批在市、自治区有影响力的“名校长”。加大校际和城乡学校之间校长的交流力度,统筹校长配置,形成城市学校与周边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校际(后备)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质量。
7.健全校长考核、奖惩和监督机制。按照德才兼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建立健全校长考核制度,实行校长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绩效工资发放以及职务任免的依据。实行中小学校长年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的经费来源及支出情况进行年度审计监督,校长离任前,必须经过区审计部门的离任审计。实行校长年度述职述廉制度。校长每年需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述职述廉报告,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8.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健全学校党组织,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形式、活动方式,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问题,大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学校群团工作,大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会、少先队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坚持从严治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文2013-10-10 08:11:30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47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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