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村级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办[2012]81号文件和龙农字[2013]7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清查“三资”底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清查范围
全镇农村集体所有“三资”的清查以村为单位进行,范围包括村、自然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清查内容包括:
(一)、资金指村级原有积累、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所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
(二)、资产指村集体所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实物投资、债权股权及无形资产等,包括房屋等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用具、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生产性、公益性设施)、各类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三)、资源指法律规定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山岭、荒山、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
三、工作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以村为单位实施,做到边清查、边纠正、边规范。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3年8月13日至8月15日)
1、动员部署,明确责任。一是召开班子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责任。二是召开各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文书(报账员)及驻村干部参加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作出明确部署,开展“三资”清查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建立组织,加强监管。为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汪立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叶建和、缪富亭同志担任,成员由余赛君、邵银建、叶小娥、舒荣清、傅晓明等同志组成。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加强领导,调配力量,综合协调,确保“三资”管理工作硬件到位,人员到岗,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成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确保管理规范、监管有力、台账齐全,“三资”信息 平台积极有序推进。
同时,为确
2013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13-09-06 09:37:3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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