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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委副主任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栏目:心得体会发布:2013-08-23浏览:2662下载289次收藏

 

在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之际,党中央作出了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体现了我们党作为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高度自信、高度自觉、高度自省,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通过这次活动,笔者认为,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民族工作,必须从自我做起,强化六种意识,增强六种观念,做少数民族群众的贴心人。

一、强化学习意识,增强本领观念。

实践表明,加强学习,可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发扬优良传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在做民族工作面临许多新环境、新挑战、新问题,为此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和做好民族工作所需知识的学习。同时要讲究方法,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着眼于本职工作和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广泛学习一些有益知识,做到“专”与“博”相结合,求知与修身共进步,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个人素质全面提高。要持之以恒,努力养成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习惯。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践,同时又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用实践成果检验和提高学习的效果。

二、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大局观念。

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反对部门本位,超越事务主义,用政治的眼光观察和处理问题,用政治的眼光想事干事。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鉴别力。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对各种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批评、果断处理。要树立全局观,跳出个人、单位的圈子思考问题。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全局、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与大局联系起来,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增强抵御能力,旗帜鲜明地反对背离党性的言行。增强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自信自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三、强化群众意识,增强人本观念。

民族工作说到底是群众工作。做民族工作最需要讲感情,重在以心交心;做民族工作最需要重感情,贵在以心换心。在老一辈民族工作者的精心耕耘下,少数民族群众亲切地称民族工作部门为“娘家”,这是对民族工作的最高褒奖。作为当代民族工作者,我们要继续弘扬这个光荣传统,踏踏实实地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娘家人,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我们要始终保持同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增强群众感情,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同时,要养成深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行调研的习惯,真心实意地与少数民族群众交朋友,倾听他们的心声,切实解决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同时,抓住当前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各种问题的新手段、新方法,为基层各族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着眼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着力破解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不断丰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时代特色。

四、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实干观念。

干事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民族工作的大事就是两个,一是团结,二是发展。做好这两件大事,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把全局意识、战略思维落实到民族工作的抓手、平台、载体中去,落实到我们的每一项工作、每一天工作中去,树立云南民委干部团结好、作风实、有效率、能干事、敢创新的良好形象。必须加强思维创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十八大确定的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抓住一些党和国家关注、各族群众关心、示范区建设需要、符合民族工作实际,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了解一线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形成一流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地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团结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是我们党的一大祸害。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歪风。领导干部必须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必须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要按照中央的总要求,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破“四风”、树新风,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以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党的组织建设,从而赢得民心、赢得未来。

五、强化忧患意识,增强发展观念。

当前,我省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但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民族和民族地区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落后,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群众增收渠道窄,基础设施仍较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尚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因灾返贫现象严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困难多,抵御外来文化冲击的能力弱,许多口耳相传的优秀传统文化流失甚至消失;群众自我发展意识较差,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弱等。因此,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热切期盼着拥有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期盼着生活得更美好。

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强化忧患意识,提高工作能力,练就过硬本领、增强发展观念。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树立全面的发展观、科学的发展观、稳健的发展观和可持续的发展观,防止和克服怕苦畏难、怨天尤人的思想情绪,始终保持发展为民的精神状态,坚定推进各项改革的信心不动摇,勇于破除各种障碍,一心一意谋发展,在更高水平上,继续把为少数民族群众谋福祉这件“天大的事”做深、做细、做扎实。

六、强化廉洁意识,增强法纪观念。

“一要干事、二要干净”,这是我们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殷切希望。细细想来,这个要求既有普通意义,又有现实针对性。怎样才能更好地干事?怎样才能在干事的同时保持干净?这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大问题。我们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俭节约的氛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简政放权,管住权力、管住钱财、政务公开、简朴从政、依法促廉,真正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力、约束力和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破除“权力私有”、“公权商品化”、“官本位”的观念;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基本道德规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政治上不碰红线,思想上不松防线,行为上不越底线,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信服和认同。

总之,我们只有心里装着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心里才会装着我们。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服务好少数民族群众。民族工作只有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才会迎刃而解,我们的中国梦才会圆满实现。

 


    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政治危险是脱离群众。在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刻,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顺应群众期盼,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认真按照省委的部署,“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提升自我修养、加强党性锻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人生洗礼,认认真真、踏踏实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投入到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具体要做到“一个坚守”、“两个联系”、“三个必须”、“四个达到”。

一、坚定“一个坚守”,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做到和贯穿“一个坚守”,即始终坚守“群众至上”的立场,把它作为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条主线,让它扎根于灵魂深处。立场决定思想,群众至上的立场就是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来调查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的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从建党初期“为天下劳苦大众谋幸福”的铮铮誓言,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再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党9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 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群众路线指引下的波澜壮阔的群众工作史。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要我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党就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党的事业就能不断攻坚克难、铸造辉煌。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办公条件的改善、执政环境的优化,有的党员干部角色发生了错位,由“公仆”变为“主人”,自认为可以主宰群众、支配群众、代表群众,从根本上脱离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立场发生了改变,从“服务群众”变为“服务老板”,看不起群众,认为群众无知、野蛮,不讲理、是刁民,从心理上拒绝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不关心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久拖不办,从感情上伤害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与民争利,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在阵营上推开了群众。2008年云南发生的孟连事件,实质上就是个别领导干部站错了立场,没有从群众的立场来思考和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虽然,这些现象仅存于党内少数成员身上,但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声誉,腐蚀了党的肌体,玷污了党的纯洁,伤害了人民的感情,降低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度,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在发展与改革面临拐点的关键时刻,中央看到了问题的所在,及时启动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校正程序,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的政治意图、群众情怀和忧患意识,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深刻剖析在贯彻群众路线中存在的问题,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知道“我是谁”,明确“依靠谁”,弄懂“为了谁”,进一步树立和坚守“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的“四群”工作立场,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二、通过“两个联系”,认真查找问题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通过“两个联系”,即联系自身思想作风,联系具体工作作为,来认真查找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过程中的问题。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行动是思想的反映,作风影响工作,工作体现作风。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学习,认真研读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认识,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作风方面,哪些地方还没有自觉地把群众路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另一方面,要反观自己近年来的工作作为,从决策过程、实施过程和工作成效中,认真查找哪些地方还没有真正地把群众路线贯彻到位和保障到位。思想作风与工作作为,两个方面联系起来,相互对照、相互比较,不仅要知道是什么,而且要知道为什么,例如:自己的一些工作思路,主持制定的一些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以及最后的工作效果,是形式主义还是从实际出发,是只对上负责还是保障群众利益,是推诿还是负责,是浮躁还是踏实,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从而使自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真正受益,达到要求。

党员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好,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就高,产生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就强,反之亦然。另外,党员干部一旦在思想作风上放松自己,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就会腐败堕落。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要把自己的思想作风与工作作为很好地联系起来,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不断解放、思路不断拓展、视野不断开阔、工作方法不断创新,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作风有明显转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得到提高。通过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特别是目前所做的工作离各族群众寄予的期望还有什么差距,还存在着哪些不符合为民务实要求、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不实、联系群众不紧密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从而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凝聚各族群众的力量与智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坚持“三个必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走过场,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从根本上讲,就是落实好“三个必须”,即必须端正态度、必须正视问题、必须整改提高。

一是必须端正态度,从内心深处净化自己。态度决定一切,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积极参与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首先要认真学习,重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的学习,从理论上深刻认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地参与其中;其次,要虚心听取意见,这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有效途径。7月19日,省民委召开座谈会,领导班子认真听取了25个世居少数民族代表的意见,我深受教育,确实感到脸红心跳,代表们提出的45条意见,有许多是平时就应该认真对待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但似乎忙于“大事”,对各民族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反而忽视了,对此,省民委党组认真研究了解决措施和方法,这让我再一次明白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上都要虚心听取意见,真诚吸纳良言,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的疾苦,体谅群众的情绪,真正做一个群众的贴心人。

二是必须正视问题,搞好对照检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是把握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把“治治病”作为重点,把聚焦点放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找准病因、对症下药,确保药到病除。最近,省民委紧扣反对“四风”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初步梳理出“六种病”,即自满病、浮躁病、冷漠病、推诿病、慵懒病、红眼病,为此,自己必须认认真真开展个人对照检查,查找自己的病症和病因,既联系工作实际,又触及思想灵魂,深刻反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正视矛盾和问题,摆思想、摆作风、摆工作、摆措施,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把存在的问题一一查摆出来,决不讳疾忌医。

三是必须整改提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贯彻落实,提高自己践行群众路线的能力。首先要深刻剖析是否存在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努力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使自己掌握更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不断拓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其次,要在自己和自己工作的范围内不断完善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在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等方面制定出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长期自觉的行动。

四、围绕“四个达到”,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真正实效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实现“四个达到”,即达到从思想上真正树立群众路线的世界观,达到从行动上真正把群众利益落到实处,达到从制度上真正保障群众利益的实现,达到从成效上真正使群众利益得到最大体现。

思想上,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对群众的责任开展工作。“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人民群众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真正为老百姓做实事,真切为百姓排忧解难,而不仅仅是简单的送温暖。同时,要不断从思想认识上解决我们在工作中,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行为违反纪律,哪些行为侵害了人民的利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从思想上真正树立群众路线的世界观。

行动上,要始终坚持深入调研,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由于地理、历史、社会转型等原因,我省地区之间、民族之间以及民族内部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相对发展不够、发展不足的问题突出,与全省、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明显,如何使少数民族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的加强,民族发展资金的数量每年都有较大增长,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省民委在拟定资金安排计划和实施项目时,始终坚持把少数民族群众最急需、最迫切、最需要的项目放在首位,坚持群众参与和主导项目的选择、实施、监督和管理,并且形成制度和规范。但面对新形势,结合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决不能自满,必须进一步完善方式方法,必须进一步深入到基层特别是发展滞后、问题较多的地方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心声,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最大限度地保证群众直接受益,得到真正的实惠,从行动上真正把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制度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和落实群众利益的制度机制,结合当前云南民族工作的实际,一是要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各种制度和机制。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示范区建设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就民族工作部门而言,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重担,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部门内部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实施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制度和机制,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要积极推动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创新扶持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模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这是倡导群众主导式发展,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提高农户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能力的有效方法;三是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模式,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内涵,充分激发各民族群众的内在发展潜力;四是要积极推动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规划的编制和落实,规划是把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转变为具体项目重要途径,在指导和审核规划的过程中,要确保群众利益在规划中的得到落实;五是要积极推动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相关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实施、检查等过程的公开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云南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和“云南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基本情况动态统计分析系统”建设,从制度上真正保障群众利益的落实。

    成效上,要通过积极争取和协调,确保群众受益最大受益最广。长期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发展上始终真心诚意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谋发展,坚持以共同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边疆繁荣促进边疆稳定,始终正视发展不平衡的客观现实,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发展不平衡、发展差距拉大的问题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口号,采取特殊政策,制定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指导,大力改善民生,保障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共享改革成果。同时,加强民族教育,缩短教育差距,为少数民族融入现代社会提供平等机会。在扶持过程中,坚持少数民族群众直接受益的原则,开展了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特困民族和散居民族发展等惠民项目,确保项目到村,扶持到户,让少数民族群众直接而具体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民族政策的温暖,有了发展的希望和信心,为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后在做好民委经济工作方面,要更加牢牢把握大多数群众直接受益和最大受益这个根本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群众为村寨建设出谋划策、投工投劳,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激发群众自我发展潜力的内因与政府推动建设的外因相互促进,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从成效上真正使群众利益得到最大体现。

    群众至上,是共产党员永恒的信念,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力量源泉。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要更加自觉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增强对群众路线的认识,切实增强对群众路线的贯彻,切实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认真履行省民委党组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六项承诺,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坚持求真务实、带头改进会风文风、带头发扬优良传统,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

民委副主任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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