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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制度如何适应《行政许可法》之我见

栏目:调查报告发布:2005-08-12浏览:2920下载147次收藏
                企业登记制度如何适应《行政许可法》之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今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工商行政受理机关如何应对这样一部崭新的法律,特别是现行的企业登记制度如何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迫在眉睫地摆在我们面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六项原则,三项制度的要求,工商行政受理企业登记工作同样要体现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的总体思路。同样要把制度创新放在突出位置。针对《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五类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活动。(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力的事项。(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行业、职业,需要确定特殊性和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设立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这一类大量都是工商部门的事,因为涉及到市场主体的资格。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现行的企业登记制度如何适应《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创新企业登记制度,笔者认为:
一、 认真学习转变的观念。
   1、作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要执行好这部法律,必须全面地理解这部法律的内容而要全面地理解定的内容就必须深入学习。
   2、加大服务型工商建设。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一百个您好不如把一件事情办好,一千个微笑不如一个实效”为工作目标,为企业、公众提供满意的优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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