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总结
县水利局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总结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县“六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统一,紧紧围绕全县水利工作重点,强化领导,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推进可持续水利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两年多来,全局水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零投诉无败诉。根据县普法办绥普治办〔2013〕7号《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组织普法工作人员对水利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现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基础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的工作, 2011年3月,我局专门以绥水字[2011]20号文成立了全县水利系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和局内设处室人事变动情况,先后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又以绥水字[2011]96号文成立了全县水利系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浩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王忠、吴鹏、黄平担任,成员由局内设各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办公室设在局水政股,主任由局水政股股长杨多礼同志兼任。办公室共5人,配有办公用房2间,电脑每人一台,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均配备到位。
(二)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我局本着早计划、早行动的精神,在“五五”普法验收时即谋划“六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0年10月份专门成立了“五五”普法验收暨 “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六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 2011年8月,我局又根据全县 “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要求,进行了完善和充实,并以绥水字[2011]97号文下发全县水利系统贯彻执行。为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我局专门研究制定年度《全县水利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全县水政工作要点》,并召开会议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三)建立健全制度。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水政监察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为我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考核监督。我局以考核监督为手段, 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健全完善工作进度通报、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深化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搞好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为此,“六五”普法以来,我局结合实际,通过以会学法、培训学法、以案释法、交流研讨、专题学法等多种形式,有步骤、分层次地在系统内部开展了学法用法活动。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建立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我局确定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下午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日,共专题安排了2期学法活动。为强化领导干部和重点人员的学法,要求每人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每年参加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记学法笔记6篇以上,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
(二)切实抓好水利工作人员学法。“六五”普法以来,我县各级水利部门在水法宣传活动中,仍把加强行业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首要任务予以落实,一是将
县水利局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总结
本文2013-05-25 13:42:03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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