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电闹”的思考
案例: 2011年8月17 日下午,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将一具男尸抬入xx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所值班室,称其为触电死亡,随后,城区营业厅、值班室又遭受大批人员冲击、封堵,滋事人员在门口大声喧哗、辱骂,办公设施严重受损,至 8月20日 ,这起寻衅滋事事件才被制止,其间,死者家属将死者置于冰柜内,将冰柜拦阻在公司门口,不停的播放哀乐,造成了严重的交通阻塞,严重干扰了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城区供电所业务全部停止,致使部分市民对供电公司产生误解。面对这种情况,供电公司立即向上级供电部门和当地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公安、街道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展开了调查,其调查结果是:触电的电力线路产权不属于供电公司所有,管理、使用、维护也不属于供电公司,经法医检验,死者的死因也不属于触电造成,进一步勘验表明现场无触电事故痕迹,所以最终的结论是死者的死与xx供电公司无关。
一、电闹事件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电力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近年来,随着行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和社会安全意识的提高,触电伤亡事故越来越少,不过因极少数用户自己安全意识薄弱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却还偶有发生,因此就有了上面案例中的无理取闹现象,这种通过故意寻衅滋事来索取赔偿的事件并非今日才有,也并非一家公司独有,完全是不定期在中国的大小城市轮回上演着,造成政府、企业等多个部门不同程度的遭遇着无理取闹的尴尬。我们就称这种通过非法手段来索取赔偿,从而影响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甚至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的事件为“电闹”事件吧,在我们这个法制化还较为年轻的国度,这种杀富济贫、漫天要价的所谓“维权”方式在拷问着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稳定的底线。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大前提下,如何处理好电闹事件,将是维护电力企业形象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和谐企业建设与维稳工作的一个新课题,特别是随着人们市场经济意识的增强,电闹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几率越来越大,所以我们要有预见性地进行认真研究和应对,依法维护企业权益,要在充分审视电力行业本身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出处理电闹事件的措施和方法。
以上事件曾在当地引起不小的争议,在一段时间之内几乎全市都在议论、猜测,严重损害了电力企业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从而引发了我的思考,当前,大多企业只要家属一闹就头脑发热,为了能尽快平息事件,迫不及待地用钱打发了事,殊不知这样息事宁人的态度和做法只会造成电闹事件层出不穷,恶性循环,其实,反观历次发生在电力行业的这类事件,从程序参与到实体处理,最终协商确定的方案,便是“出钱求稳定”。长期以来的“出钱求稳定” 似乎成了一个默认的规则,在有例可循的基础上,类似事件不断重演着,也就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市民质疑并误会了电力行业甚至执法部门,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形象与社会和谐,也给和谐企业建设与维稳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二、处理电闹事件的措施与方法
其实,客观地说,市民的种种行为、态度虽然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但也折射出了电力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要么是我们的服务水平不到位,要么是我们的工作作风出现了问题,要么就是某些工作处理方式不当,总之,这些信号提醒了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改进,而且,在电力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规定中,虽然针对冲击电力行业的闹访、缠访甚至是闹事行为有处置规定,但没有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所以笔者认为,针对电闹事件,应拿出统一可行的应急预案,并纳入法治化轨道和标准化管理。
(一)坚持原则,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原则是什么,原则就是做某件事或解决某个问题或在某个领域里不能离开的禁止性规定。既然是禁止性规定那我们就要坚决执行,否则就会乱套;另外,作为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摒弃以管理者自居的错误观念,正确处理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办事质量与办事效率等关系,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所以,站在企业的角度,如果为了平息事件而用钱打发往往适得其反,不管你给多给少,有没有责任,在外界看来,给了钱就等于承认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电力公司的责任。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影响企业形象,也有悖于企业和谐发展的出发点和宗旨。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企业虽然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包括为无理取闹埋单。
(二)系统决策,制定有理有利有节应对措施
电闹事件发生时不能惊慌失措,甚至手足无措,使得外热内也热,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支持和
应对“电闹”的思考
本文2013-04-27 10:28:22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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