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切实加强集团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思考
对切实加强集团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思考
2009年1月,自路局出台《关于印发〈xx铁路局完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社保发〔2009〕5号)以来,xx铁路局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三不让”医疗互助相互衔接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弥补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费用负担,提高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生活,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
笔者作为新上铁集团公司企业补充医保经办人员,对集团公司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提出对加强企业补充医保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作为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一项有力举措,对减轻患病职工的经济压力、改善职工生活、促进企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企业补充医保报销起付线低,受益面广。根据《xx铁路局完善企业补充医保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中个人自负部分(含现金支付和个人帐户支付)超过1000元,即可享受70%的报销额。2011年度内享受企业补充医保报销的职工有602人,占集团公司职工的57%。自付医疗费用未超千元的职工,年底根据全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路局公布的小额医疗补助标准全部得到补助。企业职工充分享受到了企业补充医保这项政策的温暖。“人吃五谷,孰能无病?”坚持从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入手,缓解职工医疗费负担,惠及大众群体,满足大众群体的需求,能切实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对改善职工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对拓宽扶贫帮困渠道,减轻重困职工的最大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铁路系统各级组织在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改善职工生活的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由启动之初的单一化送温暖,发展为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送温暖。启动“三不让”承诺工作以来和实施企业补充医保报销以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障体系。据集团公司工会2011年年底统计数据显示,新上铁集团公司共有23名特重困职工,因病致困的职工有18名,所占比例高达78%。患病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享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为5000元。为患病职工及时周转就医资金,助因病致困的职工一臂之力,对减轻困难职工的经济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企业和谐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集团公司企业补充医保管理现状剖
对切实加强集团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思考
本文2013-04-26 07:43:18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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