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机制的思考
关于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机制的思考
“刑释解教人员”在我国司法领域指刑事处罚意义上的刑满释放人员和行政处罚意义上的解除强制性劳动教养的人员,过去也称为“两劳释放”人员。从法律意义上讲,这部分人被重新归入一般公民范畴,成为国家建设的积极因素。如果顺利回归社会,社会就多了一名普通公民;反之,就多了一份不稳定因素。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走向社会,对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具有重要作用,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增强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国就业形势相对严峻,社会保障体系仍未健全,且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专业技术,部分人员好逸恶劳的恶习根深蒂固,加上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和歧视,因此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仍然困难重重,其中的少数人甚至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当前,各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抓好接茬安帮。刑释解教人员“踏入”社会,作为“属地管理”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报到、登记、建档立卡、落实帮教人员、签订帮教协议、开展随访、考察鉴定等。
(二)拓宽安帮渠道。有关部门鼓励乡镇(村)兴办经济实体、支持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点吸纳刑释解教人员。一些地方社区通过“再就业基地”、“社区家政服务中心”设置一些电器维修、家政服务、环保等岗位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劳动部门依托乡镇劳务输出工作站,推荐他们到与本地有劳务关系的外地企业务工,并与务工所在地的安帮组织签订委托帮教协议。
(三)开展就业服务。作为主管单位的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管理工作,主动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机制,切实为回归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
(四)制订扶持政策。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就业援助办法,让他们除能享受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外,还能享受岗位优先援助、资助性奖励、工资性补助、免费技能培训等政策。
二、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有效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通过各级各职能门部积极参与,扎实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端正了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思想和灵魂逐步转变,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犯罪的再次发生,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了条件,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刑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政策,让“两劳”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充分保障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了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三)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以人为本的优越性。通过安置帮教工作的大力实施,体现党和政府对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和对社会整个层面的关注,调动了一切积极因素,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更加和谐,充分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以人为本的优越性。
三、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实施安置帮教社会化探索和实践,并将其作为预防违法犯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委、政府基础性工作目标,力求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但是,由于当前教育管理工作机制本身的问题,安置帮教大多停留在落实责任田等方式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显得举步维艰。
一是部门协调难。当前,各地大多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一般设在司法局,由司法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而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很多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开展该项工作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
关于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机制的思考
本文2013-03-13 16:24:44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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