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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宣传部社会评议意见整改措施

栏目:汇报材料发布:2013-03-11浏览:2523下载150次收藏

 


2月25日,市委宣传部收到市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社会评议情况反馈函》后,宣传部十分重视,召开部长会议传达学习“三个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先后2次召开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照存在问题,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对照社会评议中的6条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1、关于网络上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发言人要及时作出回应的问题

一是完善网络舆情管理组织体制。不断完善网络舆情管理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总协调和总指挥作用;严格实行网络舆情管理分级处置制度,各市(县)区、市各部门根据网络舆情态势及领导批示,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工作方案。

二是抓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根据不同网络舆情事件的敏感程度,各相关涉情地区、部门 在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工作方案,分别引导一般网络舆情、重大网络舆情以及常态网络舆论引导。

三是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新闻发言人负责各地区、部门、单位网上信息内容的发布,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党政信息,引导网络舆论,畅通党委、政府民意沟通渠道的作用。

2、关于一些领导机关,综合部门组织各类培训班,考察收费过多,使一些小机关支出过大,经费不堪重负的问题;以及建议我市报纸和电台电视台倡导城市文明,监督和曝光城市不文明现象的问题

关于反映一些领导机关,综合部门组织各类培训班,考察收费过多,使一些小机关支出过大,经费不堪重负的问题。我部十分重视,专门对2012年培训工作作了梳理,办了几期班,是怎么收费的,收了多少钱的问题,一一进行排查。经排查,宣传部所办的培训班、考察都是按上级要求组织的,经费是由中介机构代理收费的,不涉及收费过多的问题。

关于建议我市报纸和电台电视台倡导城市文明,监督和曝光城市不文明现象的问题。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奋力推进城市的文明程度提高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我市主流媒体发挥创建舆论引领和舆论监督作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13年,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年,凝聚力量,鼓舞斗志离不开媒体的大力宣传。近期,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下发《xx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通知》,《通知》要求xx日报报业集团、xx广电集团的各类媒体围绕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四个方面开展宣传,提出报纸每月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电台主要频率每天播出6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至少3次。电视台各频道每天播出10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同时,市文明办将协调媒体采纳市民建议,开设“文明城市创建曝光台”,着重针对市场秩序、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真正做到“让城市更文明、让环境更美丽”。

3、关于宣传要有新意,注重实效、不能喊口号的问题

2012年,我们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大局,结合自身职能实际,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口号,起到了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的作用。同时,还积极开展了“弘扬江苏精神、xx城市精神,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建设‘四个xx’”典型宣传活动以及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培训等多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思考,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更加紧密地结合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更加紧密地结合身边事、身边人,推动各项宣传活动出新出彩,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做到不提,力求把各项宣传活动做细做深做实,让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更加通畅、更加有效。

4、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正气正义,多宣传好人好事的问题

2012年,我们积极配合司法、公安等部门,扎实开展了“法律六进”、“法律下乡”、“第六届xx市法制好新闻评选”等活动,同时利用自身典型宣传平台,集中宣传报道了xx市公安局禁毒支队、xx市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朱国富等先进典型,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和平台,特别是要善于利用大众传媒、社区宣传橱窗、户外公益广告等阵地,加强资源整合与工作创新,更大力度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5、关于媒体广告占用比重过多问题,广告真实性问题

加强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传播,向来是各级各地宣传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近年来,市工商、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不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每年开展多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形成联动合力,有效净化了广告市场。2012年,xx广电集团按照《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和《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对广告播出提出的要求,已基本做到①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超过12分钟,19:00-21:00之间的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超过18分钟;②播出影视剧时,每集(以45分钟计)中严格禁止插播任何形式的广告;③采用新的影视剧节目广告编排方式,将原来的片首插播广告移至电视剧片头前、片尾后和两集电视中间播出。禁止在播出片尾画面及演职人员表等内容时播放任何形式的广告。④规范新闻节目中插播广告的行为。包括新闻节目中插播广告的位置、时政新闻类节目不得用企业或产品名称冠名、新闻节目主持人不得为商业广告作形象代言等均按照《通知》要求执行。⑤每天播放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黄金时段(19:00-21:00)每小时内播放不少于4条。

虽然目前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告市场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虚假违法广告依然屡禁不止。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宣传部将继续凝聚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做好广告发布,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根据《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做好广告审查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告审查员素质,增强媒体自律意识和把关能力。文广新局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的监管,增强检测的科学性,提高监管效率。要把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纳入日常开展的报刊审读和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中。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卫生广告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好食品药品广告审查、备案关,加强日常检测监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产品实行必要的行政控制措施,及时向工商部门移交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案件。各新闻媒体要坚决落实总编辑负责制,加强自身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媒体公信力。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自查整治力度,明确广告审查责任,落实广告审查、复审、审核程序,每年度对广告审查员、广告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广告审查工作绩效考核;将广告经营手法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行政责任。鼓励媒体多刊播健康向上的广告和公益广告。

6、关于请宣传部门关注你们自己工作人员以及手下媒体人的思想动态和私下言论的问题

从2009年开始,我部就组织在全市新闻宣传战线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近年来,我市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组织异地采访锻炼等多种形式提高新闻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同时通过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引导新闻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市新闻宣传引导有力有效,新闻事业发展实现较大突破,取得了宣传与经营的双丰收。一是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通过组织讲座、培训等多种方式举行了全员培训。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全市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锻炼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制定下发《深化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意见》,评选“走转改”优秀作品,组织媒体赴新疆阿合奇、霍城采访我市援建工作,走进东航xx基地开展“走转改”活动,省“三教办”对我市“走转改”活动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通过实践活动的开展,锻炼记者才干,进一步转变新闻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和文风,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新闻管理,严格新闻纪律。转发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切实加强管理、严禁有偿新闻的通知,加强新闻管理,督促媒体规范新闻采编工作,严格执行新闻纪律。加强报刊审读和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协同市文广新局对xx日报、广播电视报、华东旅游报、宜兴日报集中审读,指导编发《报刊审读报告》24期、《xx视听评议》15期,《广播电视监听监看信息》6期,专题开展电视民生类节目评议。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加大“走、转、改”活动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新闻工作者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以上是宣传部对在社会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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