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某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3年某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有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创新监管方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水平和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确保全市职业病危害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制定2013年全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前两年专项整治中的未达标企业。
2、围绕省局建议的化工生产、建材加工、机械加工、冶金铸造、船舶制造、石材加工等重点治理行业,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1—2个易导致急性职业中毒或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危害人员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各地整治企业数量:江阴、宜兴不少于80家,锡山、xx、滨湖、新区不少于50家,崇安、南长、北塘不少于20家。
二、整治目标
1、摸清专项整治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现状和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
2、力争实现专项整治企业职业卫生规范管理、申报、三同时、现状评价、检测、健康监护“六个100%完成”。
3、了解整治行业(领域)主要生产工艺,掌握行业(领域)内职业病危害的特点,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开展改进工艺、合理布局、增设防护设备设施、加强个体防护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消除和减轻职业病危害,力争整治企业不发生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或事件。
三、工作重点及步骤
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底前):整治启动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各地组织对前两年专项整治企业进行“回头看”,摸清未达标企业底数,梳理分析行业(领域)共性问题,收集汇总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好的经验做法,为未达标企业的整治提供路径和方法。
2、确定本地区1—2个专项整治行业(领域),报请市安监局同意后,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理出专项整治企业名单,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和台账。
3、组织专项整治企业(含未达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开展动员和培训,明确整治目的、整治标准、方法措施等,并对各级监管人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技能培训。
各地区于4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表2、3和第一阶段工作小结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第二阶段(4月至7月底):指导查纠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整治企业对照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在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
2013年某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2013-03-10 17:33:1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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