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财政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也是一项常抓不懈的核心工作、重点工作。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天上午召开在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目的是传达近日中纪委召开十八届二次全体会议、省市纪委召开的九届三次全体会议和财政部、财政厅召开的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安排布置2013年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刚才,宋书记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就2012年作了总结,对2013年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作了安排。我都赞成。全市财政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认识,改进作风,完善制度,创新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财政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纪保证。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七点意见,供参考。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各级财政机关,特别是市县区财政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张宝顺书记、杨振超书记和罗建国厅长关于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正视形势,正视工作,正确认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始终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财政的核心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将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植根于财政干部,尤其是财政党员领导干部的脑海深处,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居安思危。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结合党章和改进财政作风建设组织专题学习,深入思考,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每一位财政干部都要坚定自觉响应,积极全面贯彻,认真执行落实,切实做到财政工作清正、财政干部清廉、财政作风清明。
二、严明纪律,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明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局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理财为民,促进发展,检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科学理财观念,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认真实施35项民生工程和居民倍增规划,市县区、乡镇财政联动,全力推进,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
三、改进作风,切实落实八项规定。习近平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为此,我们要严格执行中央8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市委市政府40条规定和局制定的30条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调查研究和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局机关科室、县区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月30日,省纪委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归纳起来就是“十条禁令
财政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也是一项常抓不懈的核心工作、重点工作。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天上午召开在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目的是传达近日中纪委召开十八届二次全体会议、省市纪委召开的九届三次全体会议和财政部、财政厅召开的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安排布置2013年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刚才,宋书记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就2012年作了总结,对2013年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作了安排。我都赞成。全市财政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认识,改进作风,完善制度,创新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财政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纪保证。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七点意见,供参考。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各级财政机关,特别是市县区财政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张宝顺书记、杨振超书记和罗建国厅长关于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正视形势,正视工作,正确认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始终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财政的核心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将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植根于财政干部,尤其是财政党员领导干部的脑海深处,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居安思危。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结合党章和改进财政作风建设组织专题学习,深入思考,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每一位财政干部都要坚定自觉响应,积极全面贯彻,认真执行落实,切实做到财政工作清正、财政干部清廉、财政作风清明。
二、严明纪律,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明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局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理财为民,促进发展,检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科学理财观念,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认真实施35项民生工程和居民倍增规划,市县区、乡镇财政联动,全力推进,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
三、改进作风,切实落实八项规定。习近平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为此,我们要严格执行中央8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市委市政府40条规定和局制定的30条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调查研究和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局机关科室、县区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月30日,省纪委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归纳起来就是“十条禁令
在2013年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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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3-01 09:06:27发表“工作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32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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