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事民政工作的几点体会
浅谈从事民政工作的几点体会
本人于2010年12月调到民政局工作,通过两年来的工作和学习,对民政工作有了更多更深刻的认识和领悟。现从以下几方面谈谈自己对民政工作的体会:
一、基本属性
民政工作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点多、线长、面广,工作繁杂,有20多个大项业务,若干个子项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民生工程,居民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因此“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
第一,“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永恒主题。民政即为民之政,主要在于为民。“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永恒主题,核心理念。历朝历代民政工作总是和解决老百姓的基本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早在西周时期即有掌管民事的机构,并有“无轻民事”之言,唐代有“安民立政”之说,北宋有“修治民政”之论。新中国成立初期,毛主席指出“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江泽民总书记提出“民政工作要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温家宝总理曾指出“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由此可见,从古至今,“民政为民”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本质,也是民政人为之奋斗的价值取向。
第二,“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核心职能。原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根据时代赋予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任务,在认真总结以往民政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对现有职能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归纳、提炼和升华,提出了民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解决民生,就是通过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保障和发展民生。落实民权,就是通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结社权,把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民政政治权利落实到位。维护民权,就是通过完善和落实各项为民政策,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在更大程度上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促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职责
民政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革命烈士褒扬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退役士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军体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报灾防灾减灾、扶贫济困、接受捐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年检;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婚姻登记;老龄、养老服务、福利彩票、流浪儿童救助、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登记、行
浅谈从事民政工作的几点体会
本文2013-01-09 22:35:44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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