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区农林渔业局行政审批科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区农林渔业局行政审批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审管办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温委〔2011〕5号)文件精神,认真坚持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收费,严格按照局机关制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办事,依托电子政务体系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坚持以提高审批运行效率与服务质量,实行了无差错、无超时、无违纪的工作目标,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加强三农意识,自觉履行“便民、高效、廉洁、公正”的工作要求。针对来本科室办理审批手续的对象大多为基层农民与小型的农业企业,服务对象的文化水平相对低下的特点,我们对每一事项的材料都做好样本,要求窗口人员对材料内容的要求做好耐心的解释和说明,站在审批对象角度做好积极主动的服务。
二、坚持“五个凡是”原则,积极做好镇(街道)、基层站所事权下放指导工作。依照(温委发〔2011〕175号)文件精神,局委托授权镇街办理的许可事项8项,科室人员到各镇、街道帮助他们做好审批事项规范表、办事须知等台帐工作,指导他们把握好各事项办理的要点、难点工作。在今年八月份组织镇、街审批人员参加省厅木材运输和林木采伐培训以取得审批的资格证书,现已顺利完成了县(市、区)、镇(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审批事项权限调整的对接工作。同时认真扎实做好事权下放承接工作,并及时调整事项和相关配套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市级城市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的意见》(温委发〔2012〕59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0项,市林业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2项,其中16项为区级已有事项,新增事项4项,至6月份我局已完成委托授权的对接工作,并做好规范表按程序全部进入审批科全程办理,审批科办理的许可事项增至43项。
三、依据实际情况,实行专人负
2012年区农林渔业局行政审批科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2013-01-02 16:14:28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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