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服务管理建议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亟待关注特殊人群
——灵石县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服务管理建议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灵石县县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三县”建设、“双试点县”建设的攻坚期,各种社会矛盾凸现,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初次分配的差距,给社会管理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重要的、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对于社会特殊群体的管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中一项社会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对特殊人群管理机制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实践中如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强化管理机制和服务手段,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一、重视、关注特殊人群的管理
(一)什么是特殊人群
不同的行业对特殊人群的界定不尽相同,在2011年11月7日召开的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四次专题会议上,周永康指出,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吸毒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是需要给予特殊关心帮助的人群。特别是安置帮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他们重新犯罪危害社会的可能性极大,因此更加需要做好其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来讲,安置帮教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主要是指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被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的罪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二)特殊人群的特征
特殊人群由于自身的或社会的原因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也就呈现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1、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特殊人群由于存在自身素质不高或自身疾病带累,或因社会人带有色眼镜,因此多为失业人员和低收入者。这也就造成了他们经济利益贫困。
2、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由于特殊人群的经济基础差,也就导致了他们生活质量低。
3、承受能力的脆弱性:因为特殊人群的生活质量低,所以他们对于生活中的突发事件的处置、预防和承受能力就差。
4、潜在的破坏性:特殊人群因为承受能力脆弱性,一旦有问题处理不了,易产生对社会的偏差认识,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在多年的监狱生活中极易养成“监狱人格”,不能正视自己,缺乏自信,思想波动较大,往往适应社会能力较差,往往有依赖或报复社会的心态,容易发生重新违法犯罪行为,且重新违法犯罪手段往往更加隐蔽、更加残忍,社会危害性更大。
5、突显的易被利用性:特殊人群由于经济窘迫、流动性高。因此,使其在正常的社会交往中很难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相对固定的社交圈,进而在防范犯罪和抵制犯罪的高额回报面前容易迷失自我。加上这些群体的高度流动性,使有预谋的犯罪分子容易利用这部分特殊人群从事犯罪活动,这无疑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和加重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二、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创新的目的和意义
1、是促进与时俱进,为经济保驾护航的需要。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型项目在我县的落地生根,人员流动性的进一步增强,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趋向多元化,特殊人群在更为开放的环境中生活,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若不能及时跟上,他们的一些基本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偏执心理和行为得不到有效矫正,就很有可能激发他们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和仇恨,进而采取过激行为破坏经济建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需要。要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加强特殊人群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相关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管理水平。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由最初的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能已增加了不少新职能,由以往单一的行政管理职能增加了如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职能,管理相对人的种类逐步增加,性质也与以往不同,从以往的普通公民增加了在社区服刑的罪犯。若秉承以往的概念、沿用原来的机制对他们进行管理显然不合时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与时代、与工作不相适应的管理观念和方式,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4、是减少社会对立面,预防减少犯罪的需要。对特殊人群的管理由以往的严格监管为主转向管理与服务并重,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体现法律的人性关怀和刑罚的人道价值,从根源上消除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或弱势群体的反社会心理,激发他们自我改造的动机,同时赢得他们亲友、社区居民对党和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增强社会支持系统,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当前对特殊人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现有192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共接收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240名,另外,还有249名由社区矫正人员转过来的安置帮教人员,也全部纳入帮教对象中,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特殊人群的帮教、安置、救助、管理力度,全部将他们安置到有饭吃、有衣穿。但是我县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不少服务盲点、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同时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也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但有的地方、部门及单位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注重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或放松了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管理措施,没有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致使特殊人群违法犯罪或影响治安问题时有发生。
(二)管理体制不畅通。有些地方未真正将特殊人群管理纳入党委政府组织行为的管理轨道,纳入基层政权管理体制中。基层缺乏具体明确的管理职责、管理任务和管理指标,不能很好发挥和调动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的作用,很难形成有效管理合力,造成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仅由主管部门孤军作战现状,从而导致很难管、管不好问题。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一是管理机制不完善,二是协作机制不完善,三是组织网络不完善,四是风险评估机制不完善,五是考核机制不完善。
(四)保障措施不得
某县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服务管理建议
本文2012-12-25 21:12:03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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