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阳光民政建设经验交流会发言材料1
推行阳光村务 强化公共服务 提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
坚持以公正为原则、以公开为举措,建立完善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xx区围绕实施城市化引领、产业强区、人才兴区、文化名区、环境立区、民主民生六大发展战略,以“村务村民理、村官村民选、村情村民知、村策村民定、村事村民管”为途径,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机制、新载体,取得了明显成果。2003年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2006年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同年9月被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2009年再次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2010年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一、推行阳光村务的基本做法
1.加强领导,全面推进。调整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建立工作例会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督促、同步考核奖励。
2.明确职责,协调落实。把握好“三个结合”:与我区“惩防体系”建设、“法治xx”建设、“农村社区实验区”建设相结合。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牵头抓,协作科室合力抓,确保阳光村务工作扎实推进。全区开展了“阳光村务”征文评比活动,收到征文60余篇。
3.指导到位,整改提高。下发《xx省“阳光村务”实施方案》和《xx市“村务透明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二次开展联合检查和指导。印发《xx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群众
满意度调研报告》,加强指导整改,确保阳光村务落到实处。
4.阳光评议,民主监督。创新“承诺评议”制度,实行村干部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全区245个村(撤村建居)1647名村(居)干部签订并开展“承诺评议”工作,919名村干部的报酬补贴经评议后上升,占56%;16名村干部的报酬补贴经评议后下降。有2个镇、街启动了辞职程序。
二、推行阳光村务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1.创新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农村社工队伍建设
创新村班子成员与专职社工“选聘结合”制度,188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落实农村专职社工992人,福利待遇接轨城市社工标准由区级财政补助50%。2012年区财政下拨农村公共服务工作经费863.13万元,人员经费1965.4万元。印发《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全区的村、社区干部进一步知晓岗位廉政风险。出台全市首个《xx市xx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一支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2.规范民主决策手段,落实村民代表会议规程
全区依法开展村民会议
2012年阳光民政建设经验交流会发言材料1
本文2012-12-21 08:25:20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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