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某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看病贵”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重大难题。对此,我州从实际出发,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服务信息公示,开展“医院管理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努力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尤其是从去年开始,选择在宣恩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努力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自律机制、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新路子。
一、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背景
新农合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领域的一大制度创新。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覆盖了我州97%以上的农村人口,在为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同时,也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根据2011年初对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调研,其收入构成中新农合资金占到了72.1%,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州2009年和2010年住院例均费用与2008年相比,分别上涨了18.37%和32.39%,同期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比分别是11.6%、29.23%,个人就医费用增速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医药费用的快速增长与群众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尤其对低收入群体影响更大。传统的医疗收费制度是按服务项目收取,即每提供一项服务便收取一次费用,由于一种疾病从明确诊断到治愈,中间有多个环节和步骤,就会产生多个服务项目,在此过程中,不仅会产生一系列诸如导致过度服务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服务行为失范等问题,还会降低新农合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重患者经济负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以改革支付方式来调控并引导医疗机构降低服务成本、控制费用增长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是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宣恩县辖6乡3镇,总人口35.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74万人,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893元。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我州选择宣恩县作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2011年6月份起正式开展了试点工作,支付方式改革内容包括:在门诊费用控制上,积极推行门诊基金总额预付;在住院费用控制上,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方式,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增加对住院病人的覆盖面,同时推行按床日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
二、宣恩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领导力量到位。在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组,负责试点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推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各自职责,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三是调研工作到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特别是近三年新农合资金付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二)制定实施方案,突出方案的可操作性
完善的方案是保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在制定支付制度改革方案时,首先突出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即通过支付方式的改革,达到充分调动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的积极性,有效遏制医药费用的快速增长,同时对基金安全监管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减少医疗机构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
其次,突出各项实际指标控制。一是医药费用保底补偿。要求乡镇级补偿比例不低于80%(除起付线,下同),县级补偿比例不低于65%,县级以上补偿比例不低于40%;未达到保底补偿比例的差额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二是例均住院费用控制。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设备、人员、医技水平、地域、经济、交通及前几年平均住院费用水平,剔除物价增长等因素,制定出较为合理的例均住院费用标准,规定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例均住院费用不高于1080元,县一级医疗机构不高于1500元,县二级医疗机构不高于2900元,市(州)级不高于7500元。三是辅助检查费用比例控制。要求乡镇一级医疗机构辅助检查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5%,县一级不超过13%,县二级及县以上级不超过20%,县以上医疗机构每增加一项大型检查设备可增加检查费用1个百分点。
第三,突出各种支付方式的操作方法。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就诊的参
某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本文2012-11-12 17:33:32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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