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火灾多发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街道火灾多发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目前,xx区作为全省20个火灾多发区,被列为重点监管区。为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暨第四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0·20”福清市玉屏街道出租房屋亡人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塑胶行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的火灾形势稳定,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本着“属地管理”、“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出租屋、“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确保我街道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1、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条件符合《福州市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条件》;
2、基本消除内部设置居住场所的厂房、仓库以及沿街商业店铺等生产、储存、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此次整治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工委成立街道“火灾多发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郑仲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林厚东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查志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方祖兴 街道党工委委员、xx派出所所长
成员由街道宣传部、办公室、安办、工会、财政所、文化站、民政办、各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办,经办人员戴琳。联系电话:83437347,传真:83436539。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出租屋;生产、储存、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整治标准
1、设置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外口聚集区等内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达到《福州市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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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火灾多发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本文2012-11-10 14:08:2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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