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地方税务局党内“创先争优”竞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方针,在全市地税系统扎实深入地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竞赛活动,激励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税收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系统党的建设上层次、上水平,保证和促进我局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参评范围
1、全市地税系统各级党组织(总支、支部、党小组)参加先进党组织评比[外四县(市)除外]。
2、凡组织关系在市局机关党委的党员(包括下派、外借和临时工作人员)参加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
3、全市地税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专、兼职党务干部参加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比。
三、评比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思想建设富有成效。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组织网络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素质较高;扎实有效地抓好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税政业务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取得较好成效;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效果显著。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的各级组织健全,作用突出,按时换届改选,整体功能强,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3、自身建设扎实规范。模范履行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各项职能,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党的组织生活规范且有实质内容,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员无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保证作用突出。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的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有效地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5、中心工作成效显著。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本单位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在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和机关绩效管理考评中名次列前。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问题上坚持党性原则,是非分明;立场坚定,敢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3、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奋学习,精通业务,勇于创新,工作质量好、效率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有突破创新,在系统内或本单位居一流水平,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
5、具有良好的自身形象。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模范践行党的宗旨,严于律已,自觉遵守党纪政纪,谦虚谨慎,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得到基层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XX市地方税务局党内“创先争优”竞赛活动方案
本文2012-11-06 04:22:48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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