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办2012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老龄办2012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管理方式,改进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按照《xx县县直部门(单位)2012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罗办发〔2012〕63号)的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四群”教育活动的开展,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绩效、廉政建设等方面,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使干部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党风廉政建设有明显推进,人民群众对老龄工作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
我办长期以来把增强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作为重点来抓,坚持学习制度,以支部会、职工会为平台,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了解掌握老龄工作发展的方向和工作措施,同时以“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学习 “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9月11日,我办在县总工会五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县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培训班。来自全县12个乡(镇)的老龄办主任和50%村(居)委会的老年人协会会长共94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邀请了市老龄办和县普法办的领导授课。培训内容有《基层老龄工作》、《老协会规范化建设》和《老年人法律法规》、《常见的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例分析》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使老龄干部职工更新了知识,拓展了知识面,调整和改进了工作思路,提高了为老人服务的意识和服务质量,树立了老龄工作者良好的形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认真贯彻服务承诺和首问负责制,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办老年人之所需,同时,我办把握老年人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行各种便利措施,提升了部门的形象,遏制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公正、高效的服务,树立了老龄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办事效率方面
我办从一切为了老人、一切方便老人出发,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措施、提高办事质量,不让老人多跑腿,努力营造和谐关系,树立老龄部门的良好形象。我办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简化了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证程序,方便了老年人,进一步拓宽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渠道,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高效、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老龄工作机制。在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过程中,职责清楚、任务明确,不存在推诿扯皮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的现象。1-10月,投诉为零。
三、工作绩效方面
我办认真履行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尽力解决问题;公开群众投诉渠道,确保了投诉渠道的畅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把环节,抓好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管理工作
为认真做好今年符合条件高龄老年人的申报工作,我办于年初对各乡(镇)老龄办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我县高龄老年人的登记、核实、变更工作;经过本人申请,村(居)委会核实、公示,乡(镇)老龄办初审、县老龄办审批五个环节,核准了高龄老年人发放人数和补助金额。目前,全县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有8751人,其中百岁老人22人,按照省级标准全年应发放补助362.219万元。发放形式采用农村信用社“定活两便储蓄存单”发放。
(二)按照标准,抓好敬老先进村创建工作
创建市级 “敬老先进村(社区)”是促进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年初,在全县老龄办主任
老龄办2012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本文2012-10-30 16:37:46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18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