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问题研究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问题研究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强化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是新形势下拓展基层党建工作领域面临的新任务,也是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党章》对农村、社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的地位作用都有明确定位,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仅在职责上作了明确,对其地位和作用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缺乏理论支撑,更导致了实践中的困惑。随着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发展和从业人员的激增,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已成为目前重大的理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今年以来,我部按照中组部要求,组成课题组,采取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问卷调查、访谈专家学者等方式,就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以期为中央决策提供实践依据和理论参考。
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内在要求。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在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是各类组织、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建工作不能在任何组织、任何领域有空白点,必须在各类组织、各项事业、各个领域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影响的全覆盖。随着非公有制企业的迅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增长迅速,从全国来看,非公有制企业有900多万个,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1.5亿人;就xx而言,非公有制企业有28.9万户,从业人员达1000余万人。非公有制企业领域是党执政必须覆盖和体现的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
(二)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从调研的情况来看,xx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约为7666.9亿元,对gdp贡献率达到52.5%,占gdp比重达48.5%。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壮大是党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宏观政策引导的结果,非公有制经济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需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加以引导、支持、促进和监督,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确保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数量大、聚集性强、不稳定因素也多。只有充分反映他们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意愿和需求,最大限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我们党才能有更加坚定的阶级基础、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不可动摇的执政基础。目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权利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落实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职工还存在雇佣思想,稳定性、凝聚力不够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做好企业群众工作的最直接、最有效、最根本的力量,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对于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利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进一步丰富基层党建理论,全面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现实需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的不明确,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性障碍,导致在理论上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如何定位、发挥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等问题认识不一,导致在实践中部分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重视不够;非公企业主对党建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党组织建设不健全、活动开展不经常、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实践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必须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当前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主要观点及评析
在调研过程中,各方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目前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领导核心。这个观点主要存在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民营企业之中。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我们的党是执政党,是领导核心,在各类组织、各项事业、各个领域都要体现出来。所以,非公有制企业就必须接受党的领导,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应该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应该体现在领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
第二种观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政治核心。这种观点主要有三种: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能够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能够强化党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领导,能够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地位,从而促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主动作为,保证企业的发展方向。二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企业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与业主是雇佣关系,企业党组织不能约束业主行为、无法参与企业决策,不可能在企业中确立政治核心地位。同时,职工权益保障、企业与外部沟通需要党组织来协调,因此企业党组织应是企业职工的政治核心,发挥沟通协调的作用。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核心。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非公有制企业的私有制属性、运行发展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决定了企业业主与党组织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组织没有途径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只能“以作为求地位”,在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引导企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其作用发挥应侧重于“引导支持”。
第三种观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暂时不定。这个观点主要存在于部分专家学者之中,他们认为,《党章》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有明确界定,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处于发展壮大阶段,其发展方向不确定,党建理论体系不完备、不系统,故应在试点、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形成一套符合非公党建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获得重大理论支撑后,再来重新定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
(二)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各种观点的评析。
在调研过程中,以上三种观点各方认识不一。经比较研究、综合分析,我们对现有观点评判认定如下:
第一种观点,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定位为“企业的领导核心”。我们认为,这一观点与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关系、组织结构以及运作方式等方面相悖。非公有制企业的本质属性是企业的产权归业主私人所有,业主拥有企业的资产处置权、经营决策权和人事管理权。如果将党组织的地位定位为企业的领导核心,会导致党组织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冲突,容易导致业主与党组织对立,不符合《党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十七大报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二种观点之一,即非公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在调研中这个观点被大多数调查对象认同。这种观点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能够体现我们执政党的执政地位,能较好地处理党组织与企业、党员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是我们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我国社会基层单位具体而集中的体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起来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这个领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当明确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和决策方式不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有其自身特点,因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和方式也应区别于国有企业党组织。
第二种观点之二,即非公企业党组织是企业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这种观点被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采用,在某些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各界已把非公有制企业主科学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党组织是“企业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很难包括同样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另一方面,这一观点没有理清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将企业这个组织游离于我们党的领导之外,这与我们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要求不相适应,理论上显得不够准确和科学。
第二种观点之三,即非公企业党组织是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我们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党组织不是为了发展企业文化、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企业,而是为了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国民经济大局进入企业。显然,这种把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弱化为工会组织的地位作用,不但没有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际,更不符合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现实需求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第三种观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暂时不定。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从业人员众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贡献率不断提高。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相对薄弱,少数地方和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着“空白点”和“盲点”。如不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进行科学界定,必将导致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织难建立、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影响到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和控制,直至影响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因此,这种定位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现实困境中是很难站住脚的。
三、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研究意见
(一)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倾向性意见
对一个组织地位的定位,直接决定着该组织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科学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准确进行定位,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原则。《党章》三十二条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定位是经过证明行之有效的理论概括,在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进行定位时应当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不能脱离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定位。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准确界定首先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不能因一时的时势所限,同时又要考虑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二是要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定位过低会使党组织等同于一般的群众性组织,丧失其先进性;定位过高,与实际脱离而又不能发挥承诺兑现的作用。三是要坚持共性与个性辨证统一的原则。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个别必然包含着一般,它的功能应具有党的一般基层组织的普遍特征,即共性特征。同时,又要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特殊性来把握其独特的功能定位,体现其鲜明的个性特征。根据上述原则,我们认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应明确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在企业中发挥政治引领、参与管理、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塑造文化的作用。
理由如下:非公有制企业遵循经济组织运行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决定了党组织必须有机地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在本企业贯彻执行,必须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定位为企业中的政治核心,有利于党组织在企业中作用的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不仅包含了对企业主的思想政治教育,包含了对企业发展方向、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的引导,同时也包含了对企业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监督保证,有利于企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的定位,更能准确反映党在各领域的政治地位,全面体现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要求,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的主要内涵
《党章》中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概括比较科学全面,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组织的作用在原来定位的基础上还应当有所拓展。总的来说,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该发挥以下5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政治引领。即以党的方针政策引领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向业主和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他们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使各种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始终保持正确的经营方向。
第二,参与管理。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形式,把党组织形成的意见通过企业决策层中的党员贯彻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对事关企业发展方向和涉及企业职工重大利益等问题,及时与决策层交换意见,提出可行性建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意见,发动职工献言献策,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决策管理合理化、科学化;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开展民主听证、民主恳谈等活动推动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积极为企业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荐人才。
第三,推动发展。围绕促进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设计和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在企业生产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中贡献力量。在服务好企业发展的同时,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照章纳税,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第四,促进和谐。非公有制企业中各方利益关系比较复杂,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共同的一面,党组织要积极参与协调,公正处理各方的利益关系,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关爱职工,协调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处员工之间的矛盾,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消除员工思想隔膜,融洽企业内部关系,努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协调企业与外部的关系,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合理要求,协调企业与地方、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争取各方面对企业的支持。
第五,塑造文化。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来指导企业的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企业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引导企业主把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社会共同富裕结合起来;引导企业创建团队文化、培育团队精神、发挥团队作用,让员工在文化上认同企业,从而营造出团结和谐、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调动和激励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结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定位的评析,我们认为,上述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定位比较全面、准确,有利于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迅猛发展;有利于企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宏观政策引导下调整经济结构、带动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充分体现党在我们国家的政治地位,加强党对经济领域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有利于维护职工权益、化解劳资纠纷,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和外部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领团结广大业主、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自身发展与国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四、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区别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民营企业是指由本国公民出资兴办或经营的从事经济活动的经济法人实体和非经济法人实体,不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的经济组织。两者都属于非公有制企业,但两者相比,又有诸多不同之处:(1)投资主体不同。外资企业所有者是国外的投资者,我们不能提出政治上的要求,而对于我国的民营企业主,他们不但要接受国家法律的约束,而且要接受执政党的政治领导。(2)政治属性不同。外资企业投资人主要考虑经济利益,并不是基于对共产主义意识的认同。外资企业投资人在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文化背景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对党的认同度较低,对在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和开展党的活动接纳度较低。大多数民营企业投资者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相当多的投资者本人就是共产党员,对党的政治主张是持认同态度的。(3)管理方式不同。外资企业直接与国际市场经济对接,更注重讲究国际惯例,强调国际管理,采取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而民营企业目前还处在发育、发展阶段,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不稳定性强,带来了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简单直接。(4)政策环境不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国家从宏观上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角度的考虑,在进入相同市场领域时,民营企业在行政审批、税收政策上,特别是所得税政策与外资企业差异较大。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差异导致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有一定的差别,主要表现在:(1)党组织所处地位不同。外商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对党组织的作用认同度不高,董事会、经理层及中层干部中党员比例偏低,部分外资企业甚至没有党员进入决策管理层。(2)党组织所处环境不同。由于政治信仰、文化理念、政策环境不同而形成的经营发展理念、管理决策思维、企业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外资企业对党建工作缺少意识形态和文化上的认同大多持不反对、不支持的态度。(3)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同。外资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域受诸多因素限制,造成其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等发挥作用有限,更多的是在促进企业发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建设企业文化等方面发挥作用。(4)党组织功能实现方式不同。民营企业党组织可以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来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将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中去,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同时,又可通过建立“民主协商机制”的方法,将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反馈到决策层。而外资企业特有的经营体系限定了党组织的组织空间和活动空间,党组织意图在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中难以实现。
尽管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党组织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党组织在本质上不存在着差别。这是因为它们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于保证企业正确的经营方向和政治方向,保证监督企业合法经营管理所起的作用没有根本区别;它们都属于中国境内的企业,是在中国登记的企业法人,应当接受党的领导,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执政地位所决定的,也是《宪法》、《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它们都有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牢固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他们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同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样是我们党关怀和依靠的对象。
因此,我们认为对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的定位,既要考虑共性的方面,同时,还要从企业的特点出发,充分考虑其差异性。外资企业党组织的定位与民营企业没有根本区别,仍应是“政治核心”,民营企业的政治核心是“企业的政治核心”,而外资企业的政治核心是“中方员工中的政治核心”,理由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通过认真总结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的经验,进行深刻的理论概括和政策指导,把外资企业党组织定位为“中方员工中的政治核心”(注:1992年中组部《关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力的意见》),这一定位,为统一思想认识,搞好外资企业及其党建工作起到了关键作用。这在实践中也得到大多数外资企业业主的肯定。因为外国投资者我们只能提出按照中国法律办事的要求,而不能提出政治上的要求,相对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党组织必须更加注意尊重股东的经营自主权;对企业重大问题,如经营战略、人事任免等也不能片面追求对最终决策权的影响,而应从关心、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出发,实行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相应转变。当然把党组织置于外资企业附属地位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外资企业的职工主体是中方员工,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依法维护国家、企业和中方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需要党组织的支持、帮助和保证监督。
五、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难点,也是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制约,目前各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党组织在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与其所担负的“企业的政治核心”地位不相适应,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规定不具体、工作机制不完善、素质能力不适应、保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我们认为,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一)适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深化的迫切要求,注重从顶层设计,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理论、制度、机构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各地都进行了一些探索,但认识不一、操作不一,取得的效果也不一。我们建议中央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尽快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各地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在一个目标的前提下,进行探索实践。具体而言,理论上,要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准确定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能。在法律制度上,要完善章程、党内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议在《党章》中明确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能。同时,针对《公司法》第十九条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定位不清晰、作用不明确的情况,建议对其进行修改,从法律层面上,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提供依据。在机构设置上,目前各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模式不一,有的设在工商系统、有的设在工商联系统,有的设在组织部门,还有的没有成立相应的机构。从实践来看,建立专门机构主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十分必要。建议设立从中央到地方、全国统一、上下协调、名称相同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这个领导机构可以作为一个单独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运行,也可以挂靠到组织部门,以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
(二)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影响全覆盖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团结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来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业主支不支持、配不配合。我们认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非公有制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组织保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是企业业主愿不愿意的事,而是必须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抓好的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我们在实践中已进行了一些探索,如,武汉市将企业注册与组建党组织同步考虑,组建行政领导班子与选配党组织书记同步进行,招聘员工与调配党员骨干同步操作的“三同步”做法,把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作为硬性规定。xx在《2010-2012年基层组织建设规划》中,明确将党建工作经费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列入公司年审内容,强化了经费保障。还比如,一些地方建立了企业重大事项征求党组织意见制度、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互相列席会议制度,党群工作议事会议等制度,确保企业党组织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适宜的决策权,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目标、重大项目投资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使促进企业发展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有机统一。这些硬性的规定和做法,值得推广借鉴。
(三)处理好党组织数量扩张与党组织活动作用提升的关系,推进党的组织、工作、影响全覆盖。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xx通过推进联合设置组织、联合开展活动、联合管理党员队伍等方式,基本实现了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应建尽建。在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同时,如何抓好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更多,这些企业设立易、消失快、从业人员分散、党员人数少,导致在党组织设置、活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方面难度更大。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方式,采取新举措,积极推进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近年来,xx着眼于非公有制企业大量聚集在各级各类开发区的新形势,依托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探索开展了以区域联设基本组织、区域联管基本队伍、区域联办基本活动、区域联建基本制度、区域联筹基本保障,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区域化格局的“五联一化”工作模式。同时提出要按照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的要求,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推行健全组织领导、服务群众、宣传教育、民主管理、和谐稳定、激励保障、考核评价体系。我们认为,以区域化方式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可以有效地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人数少、流动性大,党建资源少、基础差,活动开展难、活动不经常不规范等问题,是当前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方式,建议对非公有制企业区域化党建工作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
(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管理培训,为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人才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能否实现,作用能否发挥,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是关键。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后,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选任的具体标准,创新选任方式。我们建议,党组织书记的人选应具备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和生产经营,有组织领导能力和务实创新精神,在群众中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等条件。企业主是党员且素质条件具备的,一般应担任党组织书记;企业主不适宜担任或企业主不是党员的,党组织书记一般由管理层人员或工会主席担任;企业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并设立党委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副书记。为保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职的稳定性,建议党组织书记任职前,要事先征求企业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的意见,以取得他们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任期内党组织负责人职务变动,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企业解聘党组织负责人,应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要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人才信息库,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市场化配置等途径,把优秀的党务人才推荐进企业。要着眼于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成党务工作者,使企业的生产经营骨干成为党员,使企业党员、党务工作者成为企业发展的支柱力量。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中,一些同志雇员思想严重,不能坚持原则,工作手脚放不开,这种思想在兼职党务工作者中普遍存在,建议加强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党建经费出一点、各级财政出一点、企业业主出一点的模式,解决党务工作者的经费问题,保持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独立性。同时,推行企业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制度,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管理监督,完善考评体系和制度建设,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岗位责任做到量化、具体化,真正通过考评促进工作,推动发展。
(五)创新和丰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载体,建好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今年3月份,我省开展了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活动,对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机关、高校、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考评。在考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活动开展的好的地方,党建工作就好,活动开展不力的地方,党建工作滞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还没有从“自发”到“自觉”的程度,一些非公企业党组织满足于为企业职工争取福利,包办代替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对企业党组织应当发挥的作用认识不清,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载体活动。在活动方式上,坚持“小型、业余、分散、务实”的原则;在工作方法上,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坚持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以业余为主,统筹协调好党组织开展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要做好企业开展组织活动的制度建设,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使企业开展活动实现常态化、规划化。
(六)注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在新兴的经济领域开展的新兴事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困惑、问题多,创新的空间也大。在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职能的基础上,基本组织如何设置、基本队伍如何加强、基本活动如何开展、基本制度如何完善、基本保障如何落实都需要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抓落实。如何处理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主的积极性的关系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的领导指导作用如何发挥的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域、载体、方式方法的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专兼职的问题、与非公有制职工党员特点和要求相契合的教育管理方式,尤其是对企业流动党员的管理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以全新的视角全新的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做到服务企业、服务员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影响力。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问题研究
本文2012-10-14 15:35:39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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