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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问题研究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2-10-14浏览:2527下载164次收藏

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问题研究

 
    “郡县治,天下安”,是中国历史经验的总结。县一级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县(市、区)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总体效能。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始终把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党的建设的关键环节,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在科学发展要求日益紧迫的新形势下,尽快提高县(市、区)党委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成为当前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一、近年来县(市、区)党委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状况

  从武汉实际来看,2006年区级党委换届后,新一届区级领导班子呈现年轻化、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优化、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配备力度加大等新特点,为提高党委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区级党委班子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方面不断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的举措

  武汉各区区委领导班子把处理突发事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处理突发事件的分工和职责,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构建了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了预警机制,组建了专业应急队伍,使武汉的地方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实现了整体提升,为武汉的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牢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的政治基础。坚持民主生活会等学习形式,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完善决策程序,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和谐,使区委领导班子保持应对突发事件的战斗力。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突出理念创新,优化发展思路,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区委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优化配备,建设能够有力应对突发事件的干部队伍。坚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完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激活干部队伍,为地方有力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的成效

  近几年,武汉市各区级党委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在自然灾害偏多、偏重发生的情况下,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幅度降低;二是在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能源、交通运输等各行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三是在商贸往来和人员流动频繁、病毒变异加剧的情况下,有效防控了各类重大疫情及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四是在社会矛盾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化解,治安、刑事等案件持续下降。对于已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对有力,比如黄陂区近两年来先后及时处理了“中医院医患纠纷案”、“阳光3656酒店厨师跳楼事件”、“3.3武湖事件”,有力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该区荣获“2008年中国全面小康成长型百佳县(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十佳全民创业示范区”等称号。

  二、县(市、区)党委应对突发事件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突发事件主要源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传统自然灾害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我国灾害种类多、发生频度高、损失严重,每年受灾人口大约在2亿左右。同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模式不够科学,致使资源生态环境恶化加剧,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日益增加。另一方面,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社会正经历深刻的转型过程,进入了社会矛盾凸显期、多发期,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阶层结构的调整和权力的转移,各种利益矛盾相互交织,容易导致“经济失调、社会失序、心理失衡、社会伦理亟待重建”等问题。

  近几年,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如何应对新形势、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形势使地方领导干部的注意力普遍转向经济工作,对其他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地方的党委领导干部平时对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问题不注意、不重视,思想上麻痹大意,不注重吸取别的地区和单位的经验教训;有的领导干部没有认识到,当前突发事件正在成为危及地方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旦应对不当,极易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

  二是班子结构优化不够。有的地方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老化,没有形成梯次配备;有的地方过于注重高学历,一些班子成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有的地方班子成员性格类型比较单一,不能形成性格互补。加之大多现任领导干部是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长期处于和平稳定的工作环境,缺乏应对复杂工作局面的经验,对突发事件的成因、性质、趋势未能准确判断,处理问题时抓不住主要矛盾,容易急于求成、头脑发热,甚至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和手段应对,导致顾此失彼、因小失大,贻误全局。

  三是处理突发事件方法不够。在突发事件出现之初,有的领导干部不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工作,不能从偶然的、表面的、零碎的、初露端倪的、稍纵即逝的现象中明察秋毫,防患于未然;有的领导平时习惯于抓所谓“大事”、“要事”和面子事,不屑于抓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从而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积累,错失了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时机,最终发展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局面。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的领导干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敷衍态度,或者怕得罪人,怕丢乌纱帽,遇到矛盾绕道走,处置不及时;一些领导干部仍然沿袭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管理模式,信息的透明和回应公众的意识不强,从而使失实的信息或错误信息传播,使事态扩大。

  四是党委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健全不够。一些地方对党中央提出的“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的精神理解不深、贯彻不力,没有改革和完善原有的工作机制,没有理顺和建立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分工和职能边界,形成清晰良性的工作机制。一些地方在工作中,由于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干部不能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和统一领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党委争权力、闹矛盾,从而使县级党委的凝聚力和控制力下降。

  三、提高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对策建议

  推动一个地方的科学发展,维护一个地方的社会和谐稳定,关键在于地方党委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在于地方党委领导班子能否把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放在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位置。在当前突发事件日益增多、形势日益复杂的情况下,要把全面提高地方党委领导班子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一是提高对利益关系的协调能力。要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在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时,要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严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行为。

  二是提高对群众情绪的疏导能力。要坚持积极疏导方针,通过受理举报、定期接访等形式,畅通公民利益诉求和意见的表达渠道。要善于做群众工作,晓之以真理、实理,帮助群众从理性的高度辨是非、明方向,排疑难、解困惑,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现实矛盾。要充分依靠基层组织,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效率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提高对宣传舆论的引导能力。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网络等媒体的特点和规律,用好网络等新兴媒体这把“双刃剑”,在充分发挥其正面作用的同时,尽可能消除其负面影响。要坚持公开透明,解决“不愿说”和“不善说”的问题,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传达党和政府声音,占据舆论制高点。要正确对待媒体监督和网上舆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要敢于作检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对事实有出入的报道应及时沟通,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对恶意炒作的报道,要注意正面引导舆论。

  四是提高对突发事件现场的处置能力。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等“三个慎用”和依法果断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出现突发事件时领导干部要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到一线去,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要处理好善后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要坚持回访,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早做好工作,依法严肃处理对事件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

  (二)加大干部选拔和交流力度,形成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合力

  一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着眼于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选好配强党政正职尤其是县(市、区)委书记,建设一支以45岁左右为主体,老中青合理搭配的党委领导班子。要改善专业知识结构,按照推动科学发展、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建设、做好群众工作等实际需要,既选拔熟悉党务、意识形态、纪检、政法等工作的干部,也要充实熟悉经济、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使班子分工合理、专业配套、优势互补,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二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要注重多样的经历结构,实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来源的多样化,既注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又要畅通优秀社会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加大从体制之外引才力度,形成“鲶鱼效应”。要考虑互补的性格和气质结构,注意把不同气质和性格的人合理搭配,使之刚柔相济,急缓相成。要有合理的内外结构,在配备县市区的党委领导班子中,要加大本地区干部选拔力度,提升本地干部队伍活力。

  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要拓宽实践锻炼渠道,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能力素质。加大全省跨地区之间县市区党委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如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平原与山区、东部与西部之间可利用换届契机,结合“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等,进行干部任职交流或挂职。加强上下之间交流,推进上级部门与地方之间干部任职交流或挂职。加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分工轮换,实行党委领导班子内成员定期轮岗制度,促进班子成员熟悉全面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建立完备的领导职位分类和规范的基础上实行目标管理,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任职目标和年度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县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察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简便规范的操作规程。县级党委领导班子政绩评价指标体系既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还要包括社会发展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水平等子系统,将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纳入指标体系,使科学的政绩评价成为干部奖惩的基本依据。

  (三)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筑牢领导班子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基础

  一是加强县(市、区)委自身建设。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发挥好党委委员、党代会代表了解党内工作、参与党内决策、加强党内监督的作用。完善县(市、区)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通过三个党组协调好与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政府决策程序成为政府的政令,通过政治协商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合作共事,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

  二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实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根本性转变。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加大投入,清理因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复转军人安置、离退休人员待遇等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欠账,重点解决一批历史积累的社会矛盾。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三是合理划分工作职能。要明确县(市、区)委职能机关工作分工和程序,使党内各要素实现有效配置,使执政活动运行有序。在党内实现职能科学化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委与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的职能划分,提高县(市、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

   四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从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入手,调查和查处大规模上访、干部“带病上岗”、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通过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主动有效的惩治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来,从根本上铲除孕育各种突发事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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