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试行)

栏目:工作计划发布:2012-09-26浏览:2405下载234次收藏

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深化,根据省综治委〔2009〕3号文件《湖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则(暂行)》、《湖北省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规则(暂行)》要求,市综治委特制定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组织部、纪委、综治、公安、宣传、信访、司法、工商、教育、建设、民政、文体、安监、交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建立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报告本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重点报告分析各类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化解措施、防范对策,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情况,以及交通、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信访总量、内容分类、行业和区域分布及发展趋势等情况。二是对整治未达标的重点地区进行集体“会诊”和评估,确定挂牌督办级别和集中整治要求。三是总结通报阶段性排查整治工作,研究有关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例会情况由专人作好会议记录,并根据情况整理工作动态。  

二、坚持经常性滚动排查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排查信息员,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滚动排查,负责辖区各类治安、安全苗头隐患、矛盾纠纷、社情反映、舆情动态的搜集上报工作。(一)日常排查。各地各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对突出治安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排查、及时上报。(二)定期排查。部门、村组实行每周排查,乡镇实行每半月定期排查,市综治委实行每月定期排查。(三)重点排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中央和地方各级“两会”等敏感时期,以及重大政策调整等纠纷多发时期,要及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四)专项排查。针对特定地区或特定领域的突出问题或突发性问题开展专门排查。(五)联合排查。市整治办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分析研判例会,联合公安、司法、安监、交通、文体、工商、民政、建设等相关单位,联合排查。  

三、坚持排查信息共享  

各地各部门对排查的情况要认真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汇总,按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试行)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