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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2-09-11浏览:2344下载175次收藏

xx县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目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及目标………………………………………5

第一节  指导思想……………………………………………5

第二节  改革目标……………………………………………5

一、总体目标………………………………………………5

二、分项目标………………………………………………6

第三节  遵循原则……………………………………………6

第四节  主要依据……………………………………………7

一、政策依据………………………………………………7

二、规划依据………………………………………………8

第二章  主要任务………………………………………………8

第一节  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8

一、建立地方财政投入水利稳定增长机制………………9

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11

三、严格执行水利发展优惠政策…………………………11

四、给予水利发展特殊的土地政策………………………12

五、水利资金的使用范围…………………………………12

六、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13

第二节  水价改革……………………………………………13

一、深化城市水价改革……………………………………14

二、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 ………………………15

三、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水价改革 …………………16

四、构建水价改革支撑体系 ……………………………16

第三章  工作部署和保障措施 ………………………………17

第一节  进度安排 …………………………………………17

一、改革准备阶段 ………………………………………17

二、全面推进阶段 ………………………………………19

三、查缺补漏阶段 ………………………………………19

四、总结验收阶段 ………………………………………19

第二节  保障措施 …………………………………………19

一、成立领导机构 ………………………………………19

二、健全工作机制 ………………………………………20

三、明确责任分工 ………………………………………20

四、加强考核督查 ………………………………………29

五、强化建设管理 ………………………………………29

六、保障工作经费 ………………………………………30

七、营造良好氛围 ………………………………………30

 

 

 

 

 

 

 

 

第一章  指导思想及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l号),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11〕15号)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水价改革,逐步建立符合xx县实际,以公共财政投入为重点、金融支持和社会资金参与的长效稳定水利投入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城乡供水等水价形成机制,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改革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建立适应xx县水利发展的长效稳定的、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确立符合市场规律、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科学合理、兼顾公平的水价形成机制,为“十二五”水利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十二五”水利发展目标:基本解决全县工程性缺水,全面解决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病险水库整治全面销号,政府所在地中心场镇和重点乡镇(街道)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5%以上,水能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治理和改善,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水资源管理、依法治水、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利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支持县级骨干支柱产业发展,配套水利工程设施,充分发挥水利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分项目标

(一)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出台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模式,吸纳金融及社会资本,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以确保“十二五”期筹集落实县级财政性水利投资5亿元,完成全社会水利投入25亿元,同比“十一五”期增长2倍以上。

(二)水价改革

立足水资源量不足的实际与统筹城乡发展所需的县情,充分发挥水价及水资源费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建立起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水资源高效节约和合理配置、统筹城乡的水价形成机制。

 

第三节  遵循原则

 

——坚持立足县情、因地制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紧密联系全县水资源状况及水利发展等实际和  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

一一坚持政府主导、民生优先。强化政府在水利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投入水利的主体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种资源,宽松水利政策环境,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破解工程性缺水难题,把发展民生水利摆在优先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问题,让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一坚持科学统筹、上下联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制定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强化两项改革试点的时间节点,增强各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形成推进水利改革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坚持广泛宣传、公众参与。通过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水利改革试点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充分认识水利改革试点对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动员、组织、引导各行业、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到水利投融资和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之中。

 

第四节  主要依据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二)水利部《关于开展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92号);

(三)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11〕15号);

(四)中共xx县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xx县委发〔2011〕23号);

(五)水利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水规计〔2012〕16号)。

二、规划依据

(一)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二)重庆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三)xx县“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承接国家大规模水利投入,实现“十二五”期全县25亿元投资的重要保障。主要通过抓实水利基础性工作,构建地方财政投入水利稳定增长体系,加大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以及给予水利发展特殊的土地政策等方式筹集各类水利建设资金,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

一、建立地方财政投入水利稳定增长机制

将水利纳入县级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十二五”期,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储备及土地出让金、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融资、金融支持等筹集5亿元。

(一)加大县财政一般预算投入力度

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水利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

(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足额计提水利建设资金

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11〕15号)文件要求,从土地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水利建设,并优先安排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筹集的水利建设资金适当向xx县倾斜。

(三)加强水利规费征收管理

对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实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及时解缴,全额用于水利发展。为适应水利发展实际需要,依照上级规定建立有关涉水补偿制度。

1.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

全面推行取水在线监测,按照“小步快跑”的原则,严格执行水资源征收标准,适当扩大征收范围,严格按规定征收、使用和管理。

2.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和相关规定执行,依法征收,严格使用和管理。

3.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方式

继续推行河道砂石资源公开招标、拍卖制度,规范河道采挖行为,确保行洪安全,河势稳定。

4.出让水利工程确权登记土地收入全部用于水利建设。

5.建立有关涉水补偿制度

依照上级规定,适时建立征(占)用水利工程或水域(含河道)补偿制度,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涉水景观补偿制度。

(四)用好用活水利发展税费优惠政策

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1)水利建设项目优惠政策。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收取的土地征用税费、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地方部分,作为财政预算收入,全额专项安排用作项目资本金或工程贷款还款来源。

(2)小水电站建设优惠政策。对兼有较强防洪、灌溉功能的小水电站建设,给予适当的资本金补助和税费优惠。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优惠政策。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2.水利工程运行养护

(1)已成水利工程优惠政策。已成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收取的税费地方部分,专项安排用作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2)水利管理单位优惠政策。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大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一)做大做强水利投融资主体

积极配合市水投集团、市水务集团组建统筹城乡水务一体化的市水务资产经营公司,实现市场主体和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配置优良资产、赋予土地储备政策、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采用收费权质押融资、注入资金等措施,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同时利用政府投融资平台直接或间接融资,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二)利用优恵政策,扩大融资规模

1. 探索水利发展新途径

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走市场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路子,支持打造城乡供水产业、地方中小水电产业、水利旅游产业、水利特色种养业、水利建筑和技术服务产业。

2. 研究运用多种金融产品融资

积极研究引入保险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信托等多种金融产品、主要用于具有经营回报的城市防洪工程、中小水电站等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管理。

3. 采用收费权质押融资

用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等收费权进行质押贷款用于水利建设。

三、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一)探索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新模式

实行“竞标投入、先建后补、谁积极支持谁”的激励机,探索政府购买或补贴公益性水利服务,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建设总承包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二)制定财政补贴、产权多元化等优惠政策

鼓励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兴建小型水利设施,研究制定《xx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先建后补实施办法》。政府按工程标准给予奖补;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回用等经营性水利项目,鼓励采取产权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水利固定资产,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水利水务建设领域。

(三)探索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方式

在保证水利工程公益功能的前提下,创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方式,允许通过买卖、租赁、拍卖、入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提高资产的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促进水利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

四、给予水利发展特殊的土地政策

(一)水利建设工程具有公益属性,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严格按市政府“只征不转”政策办理水利建设工程用地。

(二)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的相关政策,确保土地供应。

五、水利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三)城市防洪设施建设;

(四)重点水源工程及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五)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

(六)农村饮水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

(七)水利工程维护和更新改造;

(八)防汛抗旱应急;

(九)饮水工程运行维护;

(十)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公益性支出;

(十一)定额用水财政补贴;

(十二)其它经县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六、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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