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五诺”机制
关于建立“五诺”机制
推动创先争优争做淄川先锋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支部、科(室):
根据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五诺”机制推动创先争优争做淄川先锋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川创组办发〔2010〕12号)要求,现就建立淄川区农业局党组织和党员提诺、党组织审诺、公开承诺、日常工作践诺、上评下议评诺“五诺”机制,推动创先争优、争做淄川先锋活动深入开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认真、专业、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区委提出的“创先争优、争做淄川先锋”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建立“五诺”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局创先争优争、做淄川先锋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建立“五诺”机制推动创先争优、争做淄川先锋活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勇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韦有俊、李同武、李平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三、公开承诺的内容和方式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结合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党员的岗位实际,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五个好”的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重点在破解发展难题、完成重点任务、为民办实事、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作出承诺。共产党员要落实“五带头”的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重点在履行岗位职责、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
四、方法步骤
(一)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提诺
1、提诺前,各党支部和党员要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承诺事项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酝酿协商等方式提出,力求明确、具体、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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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五诺”机制
本文2012-08-30 17:24:00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15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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