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党员双管双责工作实施方案
市物价局党员双管双责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在市直部门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中构建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烟办发〔2012〕14号)、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各党组织中开展党员“双管双责”工作的通知》(烟直工〔2012〕24号)的统一部署,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工作要求,健全党员双重管理机制,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方式,在不改变隶属关系、参与原党支部活动的情况下,接受多个党支部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创新党员管理与引导党员为民履职相结合。创新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参加组织活动方式,强化“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在“八小时”以外履行群众工作职责,承担社会责任。
(二)强化基层基础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引导在职党员到基层一线去、到群众中去,到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地方开展物价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价格难题;在参与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中,锻炼提高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与推动机关建设互促共进。
(三)从党员实际出发与满足基层需求相结合。引导在职党员根据特长爱好、个人意愿等实际情况,针对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价格公共服务,增强服务群众的实效性。
三、参与范围
构建党员“双管双责”工作机制的范围是,烟台市物价局机关党支部、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党支部、烟台市价格认证中心党支部和在职党员。
四、报到方式
根据统一安排,结合物价工作业务,各党支部和所属党员分别采取以下报到方式。
(一)烟台市物价局机关党支部及所属党员的报到方式
市物价局党员双管双责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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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2-08-26 14:43:1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14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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