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难点、成因和对策研究
2008年2月,肥东县委在多次深入调研和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共肥东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东发[2008]2号),同时,县委组织部相应制定了《肥东县村级干部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肥东县村级干部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村级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等三个配套文件,就建立健全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等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课题,结合了解掌握上述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今年10月,肥东县委组织部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难点、成因及对策进行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东发[2008]2号文件规定,村级干部报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以全县上年人均纯收入为比例基数,总量在1.5-2倍。2008年全县村级党组织书记的固定薪酬每月不低于400元,村民委员会主任和计生主任每月不低于360元,其他村级干部每月不低于320元。绩效薪酬分为月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2008年全县村级党组织书记的月绩效薪酬年合计为2000元左右,村民委员会主任和计生主任为1800元左右,其他村级干部为1600元左右,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的,薪酬可上浮20%左右。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由县财政拿出经费给一类村(先进村)、二类村(中间村)的村级干部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一类村的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年度绩效薪酬在1000元左右,其他干部在800元左右;二类村的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年度绩效薪酬在500元左右,其他干部在300元左右;三类村(后进村)的村级干部没有年度绩效薪酬。
二是完善村干部保障体系。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的投保标准进行了大幅度提高,并把养老保险的投保面扩大到村级“两委”其他干部。村级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依据岗位职务分二个档次,村级党组织书记年缴费标准为其固定薪酬的50%;其他村级干部为其固定薪酬的30%。实行分级负担。具体分担比例为县财政统一承担80%,个人承担20%。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村级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具体业务承办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乡镇的各项农保业务。村级干部医疗保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是完善“百名村党组织书记工程”。根据全县村(居)撤并调整后的现状,对“百名村党组织书记工程”进行完善和提升,每年评选60名“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并在其中选拔20名“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标兵”予以表彰。“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标兵”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县每三年从“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标兵”中招录10名党组织书记为乡镇全额拨款的事业干部。各乡镇在村级组织每届任期内确定10名优秀的村干部作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同时围绕三年内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目标,实施“1133”工程,即从乡镇和县直单位选派100名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任村级党组织书记,从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中分年度招录30名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选拔300名村级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大专以上函授学习(其学费由县财政全部负担)。
四是规范村干部绩效考评工作。建立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工作月评制和年度综合考评制。“月评制”主要是对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组织建设等进行定性考核,每月初对上月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月绩效薪酬。年度综合考评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两个部分。工作考核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项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民主评议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以无记名划票方式对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依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并将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依据。对年度综合考评不称职的村级干部予以免职,对连续两年综合考评基本称职的村级干部责令辞职或免职。
二、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难点及成因分析
东发[2008]2号文件的制定出台为我县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财政保障和制度保障,是自2000年我县出台“百名村党组织书记工程”后的一次新的创举、新的跨越、新的里程碑。自文件实施以来,受到全县各级和广大村干部的高度关注和普遍欢迎,为深入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此次的调研中,我们也发现,要建立全面的、长效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仍然存在着以下难点和问题。
一是村级组织日常运行压力大,村干部报酬增长难。村级组织债务重、收入少、压力大,这是当前农村一个带有共性的问题。据统计,全县340个村(居)平均负债15.8万元。负债占86%,不负债的仅为14%。全县村集体可分配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有180多个;村集体可分配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有90多个;没有村集体可分配收入的有40多个。全面取消农业税后,“村级财政”政策性消失,80%村开始出现“经济空白”,村级正常开支主要来源就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随着计划生育、“五保”供养等资金逐渐加大,村级正常开支缺口较多,同时村级报刊征订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必要的办公经费又要从转移支付中列支,“一块馒头”掰着吃的现象十分普遍。随着东发[2008]2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村干部报酬较去年有了大幅度增长。经初步测算,2008年全县村干部的年平均报酬为8420元,但仍不到机关干部的三分之一、不到外出务工人员的二分之一,加上村干部为村办事的摩托车油费、手机电话费等支出由自己承担,造成工资折扣较大。因此,村级组织日常运转压力大、村干部报酬来源渠道单一(仅靠财政转移支付)与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是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
二是文化程度低、年龄大,村干部提拔晋级难。2007年11月,我县全面开展了村(居)撤并调整工作,将原有543个撤并调整340个,同时对在职村(居)干部的任职年龄、文化程度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规定,着力优化了村干部队伍结构。在今年村“两委”换届中,我们通过“到龄切杠、说服劝退、多向分流”等方式对村干部的职数、年龄、文化程度进行进一步界定,实行了到龄离职制度(凡男满55岁、女满50周岁一般应从岗位退下来,新进村“两委”班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通过换届,村干部由原先的2447名精简为1596名,精简率34.8%;换届后村级干部平均年龄45.3岁,比换届前下降了5.1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53%,上升了19.3个百分点;交叉任职比例达到了33.8%。目前,我县的村干部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与机关干部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年龄、文化程度的差异决定了村干部无法参与招录公务员、事业干部的公开选拔。县委虽确定每三年从“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标兵”中招录10名党组织书记为乡镇全额拨款的事业干部,但由于名额有限、选拔面较窄、时间跨度较长,再加之公务员招录权限上划(县里无权自主招录公务员),决定了绝大多数村干部终身将定格在村工作,最多也就是干到村书记这个岗位。转干无门,提拔无望,导致部分村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政治荣誉感不高,是建立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一个难点。
三是养老保险体系不健全,村干部离职后生活保障难。今年起,我县村干部的养老保险投保面已由村党组织书记扩大到全体“两委”干部,村党组织书记的年投保金额由2007年的每人800元提升到每人2400元,其他村干部的投保金额为每人1350元。为此,县财政将每年投入270多万元。在县财政仍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将此纳入财政预算,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对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高度重视。东发[2008]2号文件明确,实行村级干部到龄离职制度,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一般应从岗位上退下来。同时《肥东县村级干部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村级干部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其缴费金额和年限采取分段计息的办法,确定领取标准。变动缴纳档次和中断缴费者,应将不同档次,不同时期积累的总金额合并计算,重新确定领取标准。为此,对于那些因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换届落选等原因离职的村干部,因投保时间不长,在60岁后领取的养老金将非常有限。加之,离职村干部群体庞大,底数难以澄清,任职情况纷繁复杂,也给制定补助政策客观上带来很多困难。对于已离职村干部的生活补助而言,目前都是由各乡镇自行制定。据了解,大部分乡镇对离职村干部主要是采取一次性发放补贴或每月给予50-100元的生活补助,有的甚至没有,与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差距较大。虽然,我县正努力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干部帮扶机制,但一时难以奏效。少数村
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难点、成因和对策研究
本文2012-08-24 09:36:33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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