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乡镇2012年扶贫贷款自检自查报告

栏目:自查报告发布:2012-08-01浏览:2331下载214次收藏

乡镇2012年扶贫贷款自检自查报告

  按照陆良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扶贫到户贷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汇报,对2011全镇的扶贫到户贷款发放情况、贷款运作管理、扶持农户、贷款标准、农户受益、贷款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自检自查。现将我镇2012年扶贫贷款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财政贴息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2011年10月底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013万元,扶持农户247户:其中种植经济作物12户,719亩,发放信贷资金53万元;种植经济林果14户,584亩,发放信贷资金56万元;养殖219户,发放信贷资金894万元;加工2户,发放信贷资金10万元。
 二、自查的基本内容
  2011全镇的扶贫到户贷款发放情况、贷款运作管理、扶持农户、贷款标准、农户受益、贷款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对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第一期所通报的情况扶贫到户贷款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本次自检自查中,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核实2012年度扶贫到户贷款受益农户基本情况表和受益农户在本村公告公示情况等,确保扶贫到户贷款贫困户直接受益。
 (一)、贷款发放情况、贷款运作管理、扶持农户、贷款标准、农户受益、贷款资金使用等情况。
  1、严格贷款审批。在贷款发放管理中,坚持规范管理,严格按章操作,严格执行《陆良县扶贫到户贷款管理办法》做到贷款资金、贷款扶持项目由下至上申报,贷款规模先由信贷站提出初步意见,最终由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镇统一用农行制作的扶贫到户贷款的专用申请表格,由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向信贷站书面申请,经信贷站提出初步意见、镇审核后,镇信贷站、农行和县扶贫办共同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农户给予贷款扶持,规范了贷款发放管理。
  2、严格对象及扶持标准。我镇的贷款发放严格坚持按照资金不出镇、担保不出县的原则发放,坚持以养殖、种植、农产品特殊加工为贷款扶持对象,贷款标准严格按种养殖规模核算,最高每户不超过50000元的标准。
  3、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在贷款运作中,我镇的贷款严格执行到户贷款扶持对象及条件,严格坚持贷款机构自主放贷的原则,由贷款农户填写统一的扶贫到户贷款申请书,贷款申请书必需有贷款农户和担保双方填写并签字,镇信贷扶贫工作站审查,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最后由农行根据贷款标准建议确定贷款扶持农户和扶持额度。坚持对贷款扶持农户在村镇公开公示,由贷款和担保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信贷站办理申贷手续,贷款合同经过贷担双方同时签字按指印才能生效。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统一由农行打到农户惠农卡中,做到贷款资金封闭运行。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保证了扶贫到户贷款运作中,贷款的公开透明,贷款直接发放到户,贷款资金封闭运行,避免和杜绝了冒用他人名字贷款,用他人身份证贷款、多人贷款一人使用、审查把关不严等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
   &nb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乡镇2012年扶贫贷款自检自查报告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