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四支队伍建设 提升群防群治工作水平
xx县位于鲁苏两省交界,与两省七县市区接壤,是山东和临沂的南大门。受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文历史因素的影响,社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特别是农村地区“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居高不下。为实现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下降,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xx县通过加强四支队伍建设,夯实了群防群治工作基层,逐步达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公安派出所巡逻防范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办发[2007]53号)的有关规定,在县城驻地按照辖区实有人口万分之六的标准、各乡镇按照辖区实有人口万分之四的标准,配齐配全巡防协勤人员。派出所负责对协勤人员进行管理、训练、考核、工资发放等工作。除了按时给予协勤人员发放工资外,还给予巡防协勤人员集中办理社会保险,配备统一服装,实行统一食宿,并落实相关待遇,所需资金由各乡镇财政拔付。县公安局创新治安管理方式,先后投入100余万元,在城区四关、马头、李庄、红花等7个派出所建立了“流动警务室”。“流动警务室”内设置有360度可转动摄像头、语言调度指挥系统,可全方位观测周围治安动态,随时处置各种警情,现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车身上的led显示屏可以随时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播放便民警务信息;车内还配备医药箱、雨伞、饮水机、加气筒等便民工具,最大限度地为求助群众提供便利。“流动警务室”的建立,有效地震慑了犯罪,提高了打击、防范现行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促进了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二是强化城区机动巡逻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充实城区巡逻队力量,我县从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和退伍军人中,择优招聘巡逻队员,组成城区机动巡逻队伍。城区巡逻队与城区四关派出所形成了有效工作衔接和补充,做强了城区网格化巡防格局。巡逻队伍由县公安局负责教育、管理、培训、使用和考核,县公安局与其每年签一次合同,队员的工资、保险等参照现有的城区巡逻队员执行,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县公安局投资40余万元为巡警大队配备了“民生警务直通车”。该车可根据人流、物
加强四支队伍建设 提升群防群治工作水平
本文2012-07-19 14:22:09发表“调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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