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2012年xx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关于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0〕118号)和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在巴州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xx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主管林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工作的需要需要分别在农区8乡1场成立了乡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林改办的日常工作,实行专人、专事、专办。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面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xx县实际,制定了《xx县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指导乡、村、村民小组结合村情制定了相应的林改工作实施方案,使乡、村和村民小组的林改工作都有具体明确的实施依据。
三是群策群力抓落实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各乡(场)林改工作。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非常关注林改进展情况,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林改工作当成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抓落实,逐步形成 “县上直接领导,乡(场)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积极配合”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为全面真实有效地掌握林改动态,成立了县级林改办公室,并确定专人,专抓林改调度统计工作。要求各乡组织有关人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县、乡两级林改办都确定了林改信息收集反馈工作人员,将林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的新措施、好做法,及时整理成林改信息,在全县推广,对林改工作进度,情况动态及时反映,对于存在的疑难问题、改革中出现的纠纷、矛盾立即向各级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县、乡两级都责成专人,专抓林改档案建立与管理工作,规定了林改档案必须实行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建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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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本文2012-06-21 09:22:11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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