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刊发新闻稿件奖励办法
关于刊发新闻稿件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中心新闻报道工作,提高对外宣传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撰写新闻宣传稿件的积极性,提升单位形象和扩大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宣传报道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市场管理整体水平的一种重要手段,各股室要进一步认识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联系实际,挖掘潜力,采取多种形式向国家、省、市各级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新闻稿件,宣传报道我中心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绩。
二、奖励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三、奖励标准
(一)国家级新闻媒体用稿奖励标准:
党报党刊用稿:500字以内奖励400元;500字—1000字以内奖励500元,图片新闻奖励200元。
(二)省级新闻媒体用稿奖励标准:
1、党报党刊用稿:500字以内奖励300元;500字—1000
字以内奖励350元;图片新闻奖励100元。
2、省级报纸用稿 :500字以内奖励200元;500字—1000字以内奖励250元;图片新闻奖励50元。
3、省电视台发表口播新闻奖励100元;播放新闻奖励150元;播放专题片奖励200元。
(三)市级新闻媒体用稿奖励标准:
1、《
关于刊发新闻稿件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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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2-06-04 10:10:34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9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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