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税收征管的几点思考
对个体税收征管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在国民经济稳健、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个体经济也得以蓬勃发展。个体税收已成为国家税收新的税源增长点,个体工商业占纳税人总数的份额越来越大,其所缴纳的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而对于我们基层国税部门来说,个体税收征管的难度却越来越大,究竟个体税收征管难在何处而我们又该如何应对,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
一、个体税收征管“难”在何处
(一)税源控管难
一是难以掌握真实经营情况。客观上说,个体税收零星分散,点多面广、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经营规模人小不一,经营方式变化无常,税务登记、变更、注销频繁,停歇业户、非正常户、投机挂靠户纷繁多变,使得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真实的经营情况。而且虽然建立了工商与国税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传递制度,但仍有部分漏征漏管户游离在外。如有的是在工商部门已登记但信息不准确造成尚未在国税部门登记的,有的是在工商、国税部门均未登记的等等。
二是忽视无证户、流动户、小税额纳税户的管理。部分税务干部习惯于抱“西瓜”丢“芝麻”的做法,认为无证、流动、小税额纳税户对税收收入增长贡献小,税收征收管理的难度相对较大,税收管理成本高、收益小,只要抓住那些有证的、有固定经营地址的、税额较大纳税户的征收管理,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就行了,从而忽视无证、流动、小税额纳税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二)核定税款难
一是缺乏真实可靠的销售收入凭据。个体户无账可查,只能根据调查资料核定营业额。由于个体户数多.税务机关一般只能凭业户所经营的行业、所处地段、规模大小等因素比照经过典型调查的业户的定额水平加以核定。在同一行业、同一地段、同等规模、门面大小、职工人数一样的条件下,定税额基本一致从表面上看似乎是比较合理的,但由于业户的经营管理水平不一样,生意好坏不一样,实际销售额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是不奇怪的,如果定额相等也会造成税负不均,因此核定定额后“有人鸣不平.有人笑掉牙”。
二是随意性比较大。具体表现为人为操作的因素比较多,真正起到监督作用的环节比较少。虽然有初审和再审等环节,在实际执行中真正起到作用的则只有初审环节,再审环节只不过是对初审环节的一种案头审核,即看初审环节所定定额是否达到了最低标准。归根到底,所谓的定税只不过是税收管理员在定税,即税收管理员在规定的幅度内自由确定定额的一种方法而己。
(三)发票管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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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体税收征管的几点思考
本文2012-05-03 10:07:54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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