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
乡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我乡跨越发展夯实基础,根据省市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落实“四议两公开”,切实规范村级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工作制度,促进村级民主决策科学、合理、透明。
(二)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家底清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规范,资产资源开发处置透明。
(三)深化“三务公开”,保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落实,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四)选聘村级监督员,加强村级监督工作,健全村级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认真搞好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
按照全面清查、逐项登记、公示公开、不重不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电算化管理,强化“三资”运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并逐步推行招投标,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二)深化“三务公开”,积极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规范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
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全面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重点推广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
(三)选聘村级监督员,完善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整合加强村级监督力量,健全村级监督组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监督工作保障制度,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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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
本文2012-02-27 21:39:5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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