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财政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县商务局、财政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红河州商务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红商务发[2012]6号)精神,认真开展好我县家电下乡清理整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质保量完成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及落实进销存台账制度有关工作,确保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县商务局和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家电下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秩椿(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杨晓芸(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白优周(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朱云芬(县商务局市场流通股股长)
黄玉峰(县商务局市场流通股副股长)
李成福(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
金 夏(县商务局外贸发展股股长)
自红琼(县财政局企业股副股长)
杨崇礼(县财政局企业股)
二、开展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工作
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自2012年1月31日至2月14日起,对辖区内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
(一)实施步骤
此次家电下乡清理整顿工作共分2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2012年1月31日— 2月3日);
2.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阶段(2012年2月4日— 2月14日)。
(二)清理整顿工作内容
在清理整顿期间,暂停以下两种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销售网点代办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确认并兑付方式;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
在清理整顿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网点,采取以下两种处罚措施:
1.取消备案资格
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存在以下情况的,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立即取消其家电下乡备案资格:
⑴骗取财政资金的;
⑵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之后未实现产品销售的;
⑶抽取产品标识卡,将家电下乡产品作为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将标识卡配发到非匹配产品上的;
⑷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或以家电
县商务局、财政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12-02-18 21:14:5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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