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原因与对策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2-01-29浏览:2418下载256次收藏

内江市东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罗炽祥

近年来,在市场上出现一些“健字”号、“食字”号、“消字”号、“妆字”号、“监用字”号等产品(非药品),在其外包装上访效药品,如果不仔细辨别,很难找到不同点;在标签说明书内容上有明示或暗示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功能及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内容;在宣传上肆意夸大其适应范围,甚至宣传其治疗疾病疗效。这些产品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对患者造成了很大程度地误导,给公众用药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加强这些产品的管理已势在必行。

一、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表现形式

(一)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按照药品进行宣传。如由一正集团吉林省医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正痛消”,在其外包装上印有“风湿、骨刺、扭伤”、“快速消痛,作用持久”、“高效无敏”字样,其批准文号为吉卫健用字(2006)002号;

(二)仿冒其它药品。如豫消证字(2005)第0011号的“666皮炎平软膏”,其外包装与药品“999皮炎平软膏”相近,在其包装上也印有一样的通用名称“复方醋酸地塞米松软膏”和“抗炎抗过敏”字样;

(三)与药品同名。如由江西日盛医药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赣卫消证字(2005)第0262号“皮康王软膏”,与药品“皮康王软膏”名称一致;

(四)其产品名称使用了常见病名。如由江西泰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苗方”坐骨搜风止痛贴系列,分别针对坐骨神经、骨质增生、颈椎病、肩周炎、关节炎、风湿病而设,其成份为中药,适用于诸类疼痛,而其批准文号为赣卫消证字(2003)第0121号;

(五)一类医疗器械按药品宣传。如由贵州苗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膏药”系列,针对“坐骨神经痛、腰间盘突出”等数种痛症生产出的贴剂,其组成成份全为中药。在其外包装上印有本品特点:根据秘传验方,结合现代中医理论采用特殊工艺精制而成字样,且按照药品功能主治术语进行宣传,其批准文号为黔卫管械(准)字2004第1688609号。

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原因

(一)审批程序简易。国家审批一个药品,通常要一年以上,新药则需要更长时间,一般需3至5年,并经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评审专家严格审评,符合各方面要求方可批准。而审批一个非药品则只需要几个月时间或更短,如报批一个消字号产品,只需要生产单位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生产一类医疗器械只需要向所在地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原因与对策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