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展基层食品监管工作的粗浅认识
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朱红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与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特殊产品。食品安全无小事,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即体现时代的要求,也顺应人民的意愿 。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和诸多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我县的情况看,地处四川盆地南部腹部,幅员面积794平方公里,总人口76.6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9.87万人。辖18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365个行政村和44个社区。食品是我县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全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88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3家,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共1852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69家。2006年食品工业实现总产值14.9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1.6%。根据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能,即:“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各主要环节由质监、工商、卫生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实施。
作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如何找准工作定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难度大,责任重。下面就基层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谈谈我的粗浅认识:
一、充分领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三句话”职能
吴仪副总理强调过:“相对于各部门的食品监督管理职能来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具有宏观性、综合性。”这充分说明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与其他部门的食品安全具体监管职能不同。本人理解,“三句话”职能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缺一不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就是通过制定方案、确定目标、部门协调、检查指导、督察督办等途径,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所谓综合监督,就是要求发挥“抓手”作用,通过综合现有的监督资源和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达成上下左右之间的整合和一致,使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所谓组织协调,就是要为有关监管部门搞好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制度,合理调配力量,适时组织联动,发挥和保护好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所谓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
对开展基层食品监管工作的粗浅认识
本文2012-01-29 11:13:05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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