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G全面启动后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分析
【摘要】中国3g的全面启动仅是中国电信业勃兴的一个开始,其面临的后续问题将更加的繁杂和艰巨, td-scdma的发展空间、防止垄断、新兴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战略等都是无法忽视的,中国电信行业应制定相应对策,为中国电信行业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3g知识产权 产业创新 知识产权战略
从2003年开始,3g就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围绕其知识产权谈判、标准制定和适用、电信重组等一系列问题,业内外进行了很多探讨和实践。经过几年的探索,2008年中国3g取得了重大进展,08年4月1日,中移动同时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深圳、厦门和秦皇岛8个城市放号,正式启动td-scdma(以下简称td)社会化业务测试和试商用,标志着中国电信业的3g大幕正式拉开。08年5月至6月,中国电信业重组“六合三”:中国移动+铁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gsm网)+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运营商由此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六合三”重组完成后,3g牌照于2009年1月7日正式发放,其中,对中国移动发放td-scdma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牌照。对中国联通发放wcdma(欧洲标准)牌照,对中国电信发放cdma2000(美国标准)牌照。
3g(3rd generation),中文含义为第三代数字通信。1995年问世的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只能进行语音通话;1996到1997年出现的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制式手机(2g)增加了接收数据的功能,如接受电子邮件或网页;3g的主要特点是大大提升了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它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更好地漫游,并处理图像、音乐、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正是由于其功能的完备,与市场需求相契合,3g的市场化运营势在必行。
牌照的发放,标志着中国3g的全面启动,但这仅仅是中国电信业勃兴的一个开始,其面临的后续问题将更加艰巨,本文拟从td-scdma的发展空间、防止垄断、新兴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战略等几个角度对3g牌照发放以后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作出分析。
一、td-scdma谋求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众所周知,掌握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提高一个国家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需要。市场决定标准,作为全球最大的市场,在电信领域内中国有实力和必要制定自己的强制标准。td-scdma全称为time division - synchronous cdma(时分同步cdma),是中国提出的、具有主要自主知识产权的3g国际标准。1999年由中国原邮电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向itu(国际电信联盟)提出。十年磨一剑,08年4月初,td这个中国3g标准正式投入试商用。由于中国巨大市场的吸引力,该标准受到各大主要电信设备厂商的重视,全球一半以上的设备厂商都宣布可以支持td—scdma标准。虽然此次试商用范围很小,但却昭示了我国在电信领域内掌握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的飞跃。经过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检验,td的成功应用全世界有目共睹,极大地提升了市场信心,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但是应当看到,td从诞生至今一直存在着争议,td的发牌运营,仅仅是考验的开始。业内认为,与其他两种3g标准相比,td目前还缺少真正的商用经验,产业链的成熟度还不够。在试运营期间,td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信号不够稳定、通话时断时续等,中国移动如果不能迅速地解决这些技术问题,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td很可能在新一轮的激烈竞争中因品质差而陷入不利局面。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移动面临的困难td的技术问题以及产业发展遇到的诸多问题需要产业链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提升td的品质,扩大其影响力。
同时,应该为td制定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对于运营商来讲,走国际标准路线能够降低成本,扩大规模。此外,从通信角度来讲,覆盖的国家越多,采用国际化标准程度就越高,这样它的效率和优越性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中国是itu的重要成员国,在标准化方面坚持走国际化道路是必然的选择,作为三大国际标准之一的td-scdma市场覆盖率还较低,因此推动td的国际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在3g时代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为国际社会所接受的td,促进了中国通信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使我国的通信产业实现真正的腾飞。而td的发展,需要持续而稳定的投入,需要产业链的完善和协同,从而促进技术进步,推进td国际化和市场开发,内外兼修,td可以形成在应用与技术领域的全面领先优势。
二、合理使用相关知识产权,防止垄断
实现“电信强国”的战略目标不仅应当实施标准战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极其重要的。知识产权是3g发展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既要保护好知识产权,又要使知识产权扩散并形成产业互动。在电信产业中目前存在着一定程度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现象,专利权人对相关专利的转让费和许可使用费定价过高,使相关技术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知识产权设立目的旨在激励知识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利益。为达成此目的,知识产权法并非简单地以确认和保障权利人之利益为终极目的,而是以保障权利人利益为手段,最终实现增进社会利益之目的。
任何权利都应该受到限制,不受限制的权利极有可能会被滥用,知识产权作为权利的一种也不例外。知识产权制度是以保护权利为核心,但是这种保护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是限定在法律的范围内的,这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度”。对超出法律范畴的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进行限制,可以防止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其权利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体现了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思想。
对知识产权过度保护进行规制,应当充分利用我国的《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这种合法的垄断权是法律进行利益平衡的结果。但它毕竟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竞争。如果权利人滥用了此种权利,就构成了对竞争秩序的破坏,违反了反垄断法。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经济法的调整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解决个体的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3,这与对知识产权的限制体现的是平衡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目标不谋而合。而作公法的经济法范畴的反垄断法,可以运用政府干预的方式来弥补传统民商法调整的缺陷,以满足对知识产权限制所需公法手段的要求。
在中国通信产业发展的三十年中,有很多令人痛心但却无可奈何的状况,在1g、2g时代,由于没有核心技术专利,我国不得不屈从于外国企业的漫天要价,向其支付昂贵的专利费。有关数据显示,在2g移动通信市场,我国设备和移动终端制造企业向国外支付的专利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10-15%。
现阶段,虽然我国提出了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但就成千上万的3g知识产权而言,国外公司握有绝大部分的知识产权,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国内电信公司与国外巨头相比,实力仍相距甚远,国内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反垄断法》,防止垄断局面的形成,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益,也只有如此,电信产业才能拥有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跟进新兴技术,推动产业创新
目前3g在国际市场的格局基本成形,尽管中国通过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确立了3g领域的部分技术优势,但目前还未形成可以制衡整体产业发展的能力。3g牌照发放后必将形成国内市场三足鼎立的局面。由于欧美传统电信强国在3g的知识产权中仍占据着支配地位,中国借助3g自主创新实现电信强国的梦想绝非坦途。
就在3g国际商用运营现状颇有争议的同时,新兴技术也正在快速发展。2007年10月召开的世界无线电大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讨论确定4g的全球性频谱规划。国际上关于4g技术也将在08年开始进行标准的评选工作,向全世界征求4g候选技术。
据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统计,自2002年以来,有关4g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数量以每年500%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10年,全球将有近1万项4g技术专利,其中核心专利(系统结构型、频谱管理型、总体设计型等)将近2000项,非核心专利(产品型、标准定位型、生产型等)近5000项,其他为跨行业4g技术专利。可以预见,未来4g必将成为电信行业竞争的重点。
我国应在推动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跟进刚刚兴起的4g等下一代技术标准、新技术的研究,以现有技术和市场为依托,积极参与相关的国际合作和研发,开展更广泛的合作,通过早期介入研究和创新合作,在未来把握更多主动,在新兴技术领域的垄断壁垒尚未形成之前拓展自身发展的空间,实现真正的自主创新突破。
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
作为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参数,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毋庸置疑,知识产权已成为电信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3g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技术,其中涉及到成千上万项知识产权,客观地说,没有哪个国家或哪个企业可以囊括3g标准的所有知识产权。5这就更要求国家和企业制定并实施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
我国电信行业的相关企业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在分析自身运营特点和借鉴国外电信行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实施了富有一定成效的贯穿产品研发和市场运作的知识产权战略,但是应当看到,相关企业综合运用专利战略、商标战略和商业秘密战略的能力还较为欠缺,目标明确、系统性强的标准知识产权体系还有待完善。电信行业应当总结目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更充分地整合和利用知识产权资源,加强战略管理,实现知识产权资产化和盈利化,与企业其它方面的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保持长效竞争优势。
结语:在3g全面启动后,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仍是电信行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和标准已经成为竞争的核心,技术创新仍是推进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电信产业必须将掌握核心技术,发展独立自主的战略产业作为立业之本,在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双重支撑下实现健康、快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电信强国”的梦想。
注释:1.陶鑫良,袁真富:《知识产权法总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第396页。
2. 李跃利,翟中玉:《论知识产权的适度保护》,载《经济师》2008年第4期。
3. 张守文:《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 彭礼堂,郝珺:《知识产权限制问题的法理探讨》,载《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年第2期。
5. 乔楠:《透过td-scdma看3g知识产权》,载《通信世界》2007年第19期。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郑瑞琨 胡燕
【关键词】3g知识产权 产业创新 知识产权战略
从2003年开始,3g就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围绕其知识产权谈判、标准制定和适用、电信重组等一系列问题,业内外进行了很多探讨和实践。经过几年的探索,2008年中国3g取得了重大进展,08年4月1日,中移动同时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深圳、厦门和秦皇岛8个城市放号,正式启动td-scdma(以下简称td)社会化业务测试和试商用,标志着中国电信业的3g大幕正式拉开。08年5月至6月,中国电信业重组“六合三”:中国移动+铁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gsm网)+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运营商由此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六合三”重组完成后,3g牌照于2009年1月7日正式发放,其中,对中国移动发放td-scdma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牌照。对中国联通发放wcdma(欧洲标准)牌照,对中国电信发放cdma2000(美国标准)牌照。
3g(3rd generation),中文含义为第三代数字通信。1995年问世的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只能进行语音通话;1996到1997年出现的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制式手机(2g)增加了接收数据的功能,如接受电子邮件或网页;3g的主要特点是大大提升了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它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更好地漫游,并处理图像、音乐、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正是由于其功能的完备,与市场需求相契合,3g的市场化运营势在必行。
牌照的发放,标志着中国3g的全面启动,但这仅仅是中国电信业勃兴的一个开始,其面临的后续问题将更加艰巨,本文拟从td-scdma的发展空间、防止垄断、新兴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战略等几个角度对3g牌照发放以后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作出分析。
一、td-scdma谋求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众所周知,掌握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提高一个国家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需要。市场决定标准,作为全球最大的市场,在电信领域内中国有实力和必要制定自己的强制标准。td-scdma全称为time division - synchronous cdma(时分同步cdma),是中国提出的、具有主要自主知识产权的3g国际标准。1999年由中国原邮电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向itu(国际电信联盟)提出。十年磨一剑,08年4月初,td这个中国3g标准正式投入试商用。由于中国巨大市场的吸引力,该标准受到各大主要电信设备厂商的重视,全球一半以上的设备厂商都宣布可以支持td—scdma标准。虽然此次试商用范围很小,但却昭示了我国在电信领域内掌握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的飞跃。经过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检验,td的成功应用全世界有目共睹,极大地提升了市场信心,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但是应当看到,td从诞生至今一直存在着争议,td的发牌运营,仅仅是考验的开始。业内认为,与其他两种3g标准相比,td目前还缺少真正的商用经验,产业链的成熟度还不够。在试运营期间,td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信号不够稳定、通话时断时续等,中国移动如果不能迅速地解决这些技术问题,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td很可能在新一轮的激烈竞争中因品质差而陷入不利局面。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移动面临的困难td的技术问题以及产业发展遇到的诸多问题需要产业链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提升td的品质,扩大其影响力。
同时,应该为td制定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对于运营商来讲,走国际标准路线能够降低成本,扩大规模。此外,从通信角度来讲,覆盖的国家越多,采用国际化标准程度就越高,这样它的效率和优越性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中国是itu的重要成员国,在标准化方面坚持走国际化道路是必然的选择,作为三大国际标准之一的td-scdma市场覆盖率还较低,因此推动td的国际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在3g时代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为国际社会所接受的td,促进了中国通信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使我国的通信产业实现真正的腾飞。而td的发展,需要持续而稳定的投入,需要产业链的完善和协同,从而促进技术进步,推进td国际化和市场开发,内外兼修,td可以形成在应用与技术领域的全面领先优势。
二、合理使用相关知识产权,防止垄断
实现“电信强国”的战略目标不仅应当实施标准战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极其重要的。知识产权是3g发展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既要保护好知识产权,又要使知识产权扩散并形成产业互动。在电信产业中目前存在着一定程度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现象,专利权人对相关专利的转让费和许可使用费定价过高,使相关技术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知识产权设立目的旨在激励知识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利益。为达成此目的,知识产权法并非简单地以确认和保障权利人之利益为终极目的,而是以保障权利人利益为手段,最终实现增进社会利益之目的。
任何权利都应该受到限制,不受限制的权利极有可能会被滥用,知识产权作为权利的一种也不例外。知识产权制度是以保护权利为核心,但是这种保护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是限定在法律的范围内的,这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度”。对超出法律范畴的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进行限制,可以防止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其权利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体现了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思想。
对知识产权过度保护进行规制,应当充分利用我国的《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这种合法的垄断权是法律进行利益平衡的结果。但它毕竟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竞争。如果权利人滥用了此种权利,就构成了对竞争秩序的破坏,违反了反垄断法。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经济法的调整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解决个体的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3,这与对知识产权的限制体现的是平衡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目标不谋而合。而作公法的经济法范畴的反垄断法,可以运用政府干预的方式来弥补传统民商法调整的缺陷,以满足对知识产权限制所需公法手段的要求。
在中国通信产业发展的三十年中,有很多令人痛心但却无可奈何的状况,在1g、2g时代,由于没有核心技术专利,我国不得不屈从于外国企业的漫天要价,向其支付昂贵的专利费。有关数据显示,在2g移动通信市场,我国设备和移动终端制造企业向国外支付的专利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10-15%。
现阶段,虽然我国提出了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但就成千上万的3g知识产权而言,国外公司握有绝大部分的知识产权,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国内电信公司与国外巨头相比,实力仍相距甚远,国内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反垄断法》,防止垄断局面的形成,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益,也只有如此,电信产业才能拥有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跟进新兴技术,推动产业创新
目前3g在国际市场的格局基本成形,尽管中国通过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确立了3g领域的部分技术优势,但目前还未形成可以制衡整体产业发展的能力。3g牌照发放后必将形成国内市场三足鼎立的局面。由于欧美传统电信强国在3g的知识产权中仍占据着支配地位,中国借助3g自主创新实现电信强国的梦想绝非坦途。
就在3g国际商用运营现状颇有争议的同时,新兴技术也正在快速发展。2007年10月召开的世界无线电大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讨论确定4g的全球性频谱规划。国际上关于4g技术也将在08年开始进行标准的评选工作,向全世界征求4g候选技术。
据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统计,自2002年以来,有关4g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数量以每年500%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10年,全球将有近1万项4g技术专利,其中核心专利(系统结构型、频谱管理型、总体设计型等)将近2000项,非核心专利(产品型、标准定位型、生产型等)近5000项,其他为跨行业4g技术专利。可以预见,未来4g必将成为电信行业竞争的重点。
我国应在推动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跟进刚刚兴起的4g等下一代技术标准、新技术的研究,以现有技术和市场为依托,积极参与相关的国际合作和研发,开展更广泛的合作,通过早期介入研究和创新合作,在未来把握更多主动,在新兴技术领域的垄断壁垒尚未形成之前拓展自身发展的空间,实现真正的自主创新突破。
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
作为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参数,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毋庸置疑,知识产权已成为电信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3g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技术,其中涉及到成千上万项知识产权,客观地说,没有哪个国家或哪个企业可以囊括3g标准的所有知识产权。5这就更要求国家和企业制定并实施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
我国电信行业的相关企业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在分析自身运营特点和借鉴国外电信行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实施了富有一定成效的贯穿产品研发和市场运作的知识产权战略,但是应当看到,相关企业综合运用专利战略、商标战略和商业秘密战略的能力还较为欠缺,目标明确、系统性强的标准知识产权体系还有待完善。电信行业应当总结目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更充分地整合和利用知识产权资源,加强战略管理,实现知识产权资产化和盈利化,与企业其它方面的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保持长效竞争优势。
结语:在3g全面启动后,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仍是电信行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和标准已经成为竞争的核心,技术创新仍是推进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电信产业必须将掌握核心技术,发展独立自主的战略产业作为立业之本,在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双重支撑下实现健康、快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电信强国”的梦想。
注释:1.陶鑫良,袁真富:《知识产权法总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第396页。
2. 李跃利,翟中玉:《论知识产权的适度保护》,载《经济师》2008年第4期。
3. 张守文:《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 彭礼堂,郝珺:《知识产权限制问题的法理探讨》,载《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年第2期。
5. 乔楠:《透过td-scdma看3g知识产权》,载《通信世界》2007年第19期。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郑瑞琨 胡燕
中国3G全面启动后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分析
点击下载
上一篇:新形势下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下一篇:加强我省林业科技工作的几点建议
本文2012-01-08 09:59:39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3043.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