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够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目前,“三农问题”也成为本届中央决策层重点考虑的问题,由此可见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现状,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二是农民负担沉重,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别,且贫困人口过多,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要改善农村目前的局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缩短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千方百计地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确保农民增收。就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产业经济管理的科学手段,制定高效的政策,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本着这一目的,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打破城乡二元壁垒,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条件
我国城乡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均衡增长和良性循环的关系,导致城乡形成二元结构体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城乡联系显著增强,但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经济仍未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城乡差距反而越来越大,三农问题也愈加突出。二元社会结构人为地控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自由流动,遏制了城市化进程,限制了宪法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在阐述科学发展观时将统筹城乡发展列为五个统筹之首。这是中央在科学分析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思想,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必须要首先打破城乡二元壁垒,废除一系列不合理的政策,实现六个统一。一是统一身份,淡化农民与市民的身份差异,将农民和市民身份统一为国民,这里的关键就是消除不合理的户籍制度。二是统一城乡税收标准,城乡税收标准统一之后,按照国家现行的税收标准,目前多数农民就不再交农业税,同时又刺激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三是统一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一些地方正在进行“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受到农民欢迎,因此应尽快创造条件进行推广。四是要统一城乡教育,统一城乡教育就要求政府从长远着手,对城市农村教育资源进行统一的合理的配置。五是统一城乡就业。统一城乡就业的关键是国家要把解决农村就业和城市就业问题放在同一个高度来对待。六是统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二、积极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体制保障
我国农村政治体制的弊端表现在:一是基层政权机构臃肿,增加了农民负担。现阶段,造成农民负担的根源是乡村政权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据统计,目前因农村政权机构臃肿给农民造成的负担占农民实际负担的40%左右。温家宝总理曾对乡村政权机构的臃肿表达了他的担忧,指出如果不精简机构,不减少人员,农民“减负”问题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二是乡村政权管理方式还非常落后,还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对农民管得过多过细,根本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三是部分乡干部没有树立好服务态度,官僚主义严重,只管收粮收税,无视老百姓的合理要求,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影响农村稳定。因此,农村必须要及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农村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但笔者认为最关键的是两点:第一,要精简农村基层政权的事务,转变职能。事务不精简,要想精简机构是不可能的。要淡化农村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强化其社会服务功能。第二,强化村级自治功能。村级自治形式一般可以利用村社的自治组织结构,形成各种形式的村社联合体。村社联合体形成之后,由联合体出面与国家政权(县级)和外部的公共事业公司达成契约,在税收、司法、计划生育以及各种有偿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实行团体负责制,避免国家政权与单个农民交易的尴尬局面,减少公共支出。
三、大力加强城镇化建设,推进城镇工业化进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有利条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条件。
从长远角度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有效途径还是散布在广大农村各地并且有较强辐射作用的城镇。城镇具有建设成本小、根源于农村的特点,因此它不但在数量上可以远远高于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消化功能是巨大的;而且解决了农民在城市所产生的“水土不服”的情况。不过,城镇化建设不能盲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城镇不能太“小”。因为规模太小,第三产业发展不起来,难以产生聚集效应,不能有效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小城镇建设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忌遍地开花,要选择那些区位优势强、资源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乡镇作为中心城镇进行重点发展。
第二,城镇不能是“空壳”。一般情况下,规模化的城镇必须有工业作为基础和支撑,否则第三产业就发展不起来,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法有效转移。因此,一是国家要采取措施扶持乡镇企业和鼓励外来投资者到农村城镇投资办厂,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劳动型密集企业,为农民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二是国家要加强对农村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减少企业运作成本;三是要在城镇设立工业小区,尽量避免工厂分散而带来成本和污染的增加;四是要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避免和城市同质竞争,发挥农村的原材料优势。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总厂 李铁柱
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现状,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二是农民负担沉重,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别,且贫困人口过多,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要改善农村目前的局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缩短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千方百计地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确保农民增收。就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产业经济管理的科学手段,制定高效的政策,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本着这一目的,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打破城乡二元壁垒,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条件
我国城乡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均衡增长和良性循环的关系,导致城乡形成二元结构体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城乡联系显著增强,但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经济仍未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城乡差距反而越来越大,三农问题也愈加突出。二元社会结构人为地控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自由流动,遏制了城市化进程,限制了宪法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在阐述科学发展观时将统筹城乡发展列为五个统筹之首。这是中央在科学分析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思想,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必须要首先打破城乡二元壁垒,废除一系列不合理的政策,实现六个统一。一是统一身份,淡化农民与市民的身份差异,将农民和市民身份统一为国民,这里的关键就是消除不合理的户籍制度。二是统一城乡税收标准,城乡税收标准统一之后,按照国家现行的税收标准,目前多数农民就不再交农业税,同时又刺激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三是统一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一些地方正在进行“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受到农民欢迎,因此应尽快创造条件进行推广。四是要统一城乡教育,统一城乡教育就要求政府从长远着手,对城市农村教育资源进行统一的合理的配置。五是统一城乡就业。统一城乡就业的关键是国家要把解决农村就业和城市就业问题放在同一个高度来对待。六是统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二、积极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体制保障
我国农村政治体制的弊端表现在:一是基层政权机构臃肿,增加了农民负担。现阶段,造成农民负担的根源是乡村政权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据统计,目前因农村政权机构臃肿给农民造成的负担占农民实际负担的40%左右。温家宝总理曾对乡村政权机构的臃肿表达了他的担忧,指出如果不精简机构,不减少人员,农民“减负”问题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二是乡村政权管理方式还非常落后,还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对农民管得过多过细,根本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三是部分乡干部没有树立好服务态度,官僚主义严重,只管收粮收税,无视老百姓的合理要求,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影响农村稳定。因此,农村必须要及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农村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但笔者认为最关键的是两点:第一,要精简农村基层政权的事务,转变职能。事务不精简,要想精简机构是不可能的。要淡化农村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强化其社会服务功能。第二,强化村级自治功能。村级自治形式一般可以利用村社的自治组织结构,形成各种形式的村社联合体。村社联合体形成之后,由联合体出面与国家政权(县级)和外部的公共事业公司达成契约,在税收、司法、计划生育以及各种有偿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实行团体负责制,避免国家政权与单个农民交易的尴尬局面,减少公共支出。
三、大力加强城镇化建设,推进城镇工业化进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有利条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条件。
从长远角度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有效途径还是散布在广大农村各地并且有较强辐射作用的城镇。城镇具有建设成本小、根源于农村的特点,因此它不但在数量上可以远远高于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消化功能是巨大的;而且解决了农民在城市所产生的“水土不服”的情况。不过,城镇化建设不能盲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城镇不能太“小”。因为规模太小,第三产业发展不起来,难以产生聚集效应,不能有效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小城镇建设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忌遍地开花,要选择那些区位优势强、资源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乡镇作为中心城镇进行重点发展。
第二,城镇不能是“空壳”。一般情况下,规模化的城镇必须有工业作为基础和支撑,否则第三产业就发展不起来,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法有效转移。因此,一是国家要采取措施扶持乡镇企业和鼓励外来投资者到农村城镇投资办厂,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劳动型密集企业,为农民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二是国家要加强对农村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减少企业运作成本;三是要在城镇设立工业小区,尽量避免工厂分散而带来成本和污染的增加;四是要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避免和城市同质竞争,发挥农村的原材料优势。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总厂 李铁柱
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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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2-01-08 09:54:38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02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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