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林业局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政法委、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改革、推进林业发展的同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落实,加速推进和谐林区建设
依据各级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钟楠任组长,副局长吴永生、森林公安局政委唐绍鸿为副组长,林业局各股、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家刚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综治联络员,落实了责任。为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召开2次局班子会议3次局务会议专题安排相关工作,拟定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和考核措施,进一步强化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同时,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年度综合考核,奖优惩劣。
二、依法治林促发展,扎实履行综治维稳职责
严格履行部门职能作用,把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把依法治林贯穿于林业经营生产和管理全过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加强防控工作,积极做好“山情、林情、社情”调查,抓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防滥伐盗伐等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林政管理规范有序。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狠抓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理顺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确保我县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有效巩固了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成果。一是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得到加强,林地非法流失大幅减少,毁林开垦得到遏制。全年完成森林管护197.8万亩,重点整治毁林开垦突出的自然村5个,处罚教育人次980人;批准征占用林地5件,面积7.85公顷。二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实行凭证采伐,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批准采伐蓄积5.7万立方米,出材5.2万立方米。三是木材经营流通管理不断加强。实行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发生。核发木材运输证5064件,核准运输木材10.46万立方米。四是林业执法力度加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次,代号“春季攻势”、“亮剑行动”,查处涉林案件714起(刑事案件21起、行政案件693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13人,没收木材404.8立方米。
(二)森林防火成效显著。坚持早抓、细抓、实抓,县、乡、村森林防火机构健全,预案完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和信息网络,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全县境内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较大森林火灾2起,火场总面积26.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67公顷,受害率为0.079‰,火案查处率达100%,控制率为4
2011年林业局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本文2011-11-30 07:05:45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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