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在人民调解会议上的讲话

栏目:工作报告发布:2011-11-28浏览:2367下载201次收藏

同志们:  

    这次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暨“人民调解进万家”动员会议,是旗委、旗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认真回顾总结了2008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安排了2009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对“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刚才,##宣读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李局长代表司法局作了工作报告,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我完全同意。现在,新的一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已经清晰,目标已经明确。大家回去以后,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08年,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旗委、旗政府的工作大局,不断创新举措,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在此,我谨代表旗委、旗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司法行政战线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再强调三方面意见:  

    一、正确面对新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旗司法行政工作无论是软件建设还是硬件建设都实现了质的变化,司法所建房项目已接近尾声,现代化办公设施配备齐全,交通工具逐步改善,人员短缺现象正得到有效缓解,经费保障标准大幅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调整利益关系、实现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已经具备了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诸多有利因素,加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这些都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敌对斗争复杂的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将面临着新的更大的挑战,    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国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我旗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加之多年来积压的大量下岗分流人员,就业岗位严重供不应求,这部分人长期流散在社会上,就业无望,生活无着,很可能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二是信访形势不容忽视。到目前,我旗仍有一部分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企业改制等遗留问题没得到妥善解决。此外,在经济相对困难的时期,因经济下滑,很可能出现为规避风险抽资逃匿、恶意拖欠等现象,更容易引发新的劳资矛盾和群体性事件。今年又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西藏实现民主改革50周年,平息1989年政治风波20年,取缔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10年,政治敏感阶段相对集中,在新的社会矛盾出现的同时,原有的一些社会矛盾也可能随之凸显,社会矛盾新旧交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将更加困难。如果一个问题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引发新的非正常上访事件。三是随着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外地驻翁旗企业逐年增多,三角债、无头债等经济纠纷增多,处理不好容易引发暴力讨债和其他“民转刑”案件,同时,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一些人的心里会失衡,对社会的不满情绪潜生暗长,如不及时排查化解,有可能引起大的事端;四是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一些惠民项目在落实中还存在着程序不畅问题,干部自觉学法用法意识不强,甚至存在着行政不作为、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和以权代法等现象,群众的法制意识不高,自觉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缺失。这些问题都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落实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既是发展的需要,也是稳定的需要,工作中的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增强作好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可以预见,2009年,我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将会异常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维护全旗社会的稳定。  

    二、发挥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平安翁旗建设  

要以迎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场会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平安建设。2008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调整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司法独立,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将进一步充实、扩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司法行政工作要自觉地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各项工作的总纲,融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找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为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一,突出抓好“大调解”体系建设,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旗民间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变化。征地拆迁纠纷、农村耕地、林地、荒地等承包流转纠纷以及家庭婚姻、赡养、邻里矛盾纠纷居高不下,生产经营中的劳动争议、赔偿请求、债权债务、服务质量等矛盾纠纷不断出现。此外,居民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并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矛盾纠纷大都涉及民生领域,如果不能及早发现、尽快解决,极易激化。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和功能,主动、及时地调解多发性、易激化的社会矛盾纠纷,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要强化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嘎查村、社区、企业单位和行业场所等基层“大调解”组织网络,理顺管理体制、协调机制和运行机制,把我旗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做实做牢。要充分发挥旗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的龙头作用,完善以乡苏木镇场调委会为支柱,以嘎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以行业、企业调委会为辅助,包括村民组信息员在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畅通、反映迅速的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网络和工作体系。努力提高排查、防范、处置突发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以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坚决防止矛盾积累、风险叠加、局面失控,对发生的矛盾纠纷不推诿,不回避,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扎扎实实开展好“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这是我旗去年开展的人民调解“树双百、创四无”活动的进一步深入,是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对社会的全覆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活动《方案》要求,搞好每一阶段、每一环节的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使活动扎实有效,惠及千家万户。要落实好“上下联调、区域联调、法、警、民联调”措施,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把“大调解”的对接机制延伸至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纪检等系统工作中。对因治安案件引发的民事赔偿和治安纠纷,公安部门要主动与同级调委会联系,共同做好调处工作。人民法院要加大对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强化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在人民调解会议上的讲话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