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林业局工会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林业系统工会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县总工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服务职工为重点,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起到重要作用。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学习各项方针政策,统一广大职工思想认识。
我们采取召开工会会议,组织广大职工集中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广泛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新《工会法》、《劳动法》,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提高了会员的思想素质,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通过学习《工会法》和县总工会有关安排、文件,使所有会员都能及时正确了解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搞好工会工作的自觉性,为开展好林业系统工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系统各级工会能够认真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权利,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一是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够认真对待,通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等方式,使每个问题都有落实、有结果;二是每半年向职工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让职工充分享有工会收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1年系统工会会费收入230000元,职工文体活动支出195095元,送温暖支出61409.70元,业务支出11715.25元,合计支出268219.95元。
(三)制度创新,为职工撑起一片蓝天。
一是成立林业系统困难职工救助基金会。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优良美德,解决干部职工由于大病、重病或重大家庭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由行政主导、工会运作、职工单位参与的帮扶机制,局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系统工会主席及副主席任副组长的林业系统困难职工救助基金会领导小组,制定了《林业系统困难职工救助基金会章程》,建立健全了一套体现工会特色和维权职能的救助制度和管理办法。目前,林业系统404名在职职工均自愿加入困难职工救助基金会,基金会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按“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每人500元,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南林局中层干部及五洛河林场、木材公司班子成员每人200元,其他职工每人100元”进行捐款,职工捐款达51900 元。基金会成立后,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补助5万元、南林局补助5万元、五洛河林场补助3万元、木材公司补助2万元,一期基金达20余万元。基金会的成立,为困难职工撑起了一片蓝天,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了工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成立林产品经营加工行业联合工会。9月1日,xx
2011年林业局工会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本文2011-11-26 10:37:14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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