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涉及站所,驻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房建设管理,有效遏制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建设行为,根据《中共晋宁县委办公室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办通〔2011〕59号)的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彻底、干净、持久”及“杜绝增量、减少存量、长效控制、永无违建”为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统一思想,广泛发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整治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为加快推进xx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遵规履程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协同配合、强化监督、严厉问责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整治对象
(一)工作目标
1.集中力量,深入、持续、全面开展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各类新增违法建设,对重要干道两侧、重要区域内、重要节点周边的各类违法建设,开展日常巡查、排查、抽查工作,对新增违法建设,坚决进行查处、拆除。
2.全面清理整治现有违法建设,对现已存在的违法建设,按照分步、分类、分批原则,全面依法予以清理,实现逐年递减。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和源头治理,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县有关部门下达的有关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督查、督办件的回复、查办工作。
(二)整治对象
1.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
2.租地建盖的临违建筑,包括简易大棚、活动板房、小修理厂、小作坊、小加工厂、小市场等;
3.房屋楼顶、阳台、露台上私搭乱建的临违建筑;
4.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消防通道、公共设施或绿化用地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集体土地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xx镇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迎春(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安明生(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 波(镇党委副书记、xx派出所所长)
李茂祥(镇党委副书记)
张南溪(镇党委副书记)
戴乔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贵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华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成林(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振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石文胜(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文红星(xx交警中队队长)
赵会云(新街派出所所长)
宋宏伟(晋二院院长)
张占良(xx工商分局局长)
李永祥(新街工商所所长)
陈忠伟(xx供电所所长)
成 员:杨艳琼(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李金莲(镇党委委员、目督办主任)
潘永明(镇党委委员、征地办主任)
毛咏梅(xx司法所所长)
王建平(镇信访综治办主任)
李光贤(镇纪委专干)
薛 鸿(镇财政所所长)
郑 强(xx国土所所长)
柳树涛(镇城建办主任)
陈宝亮(镇企业办主任)
李仕华(镇林业站站长)
陈倪兵(镇水管站站长)
郭永清(镇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徐广生(镇市政中队队长)
赵云祥(镇市政中队副队长)
周 澍(镇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
杨东林(镇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
全镇44个村(社区居)委会联系点的领导、联系点成员及村(社区居)委会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永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人员由综合执法中队、市政中队工作人员组成。
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各村(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
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落实本辖区内防违、控违、拆违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镇纪委: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整治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工作问责规定》和县、镇相关规定,对制止、查处违法建设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要进行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镇目督办:负责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属相
乡镇开展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1-10-28 07:00:05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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