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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创建工作之我见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1-10-24浏览:2357下载188次收藏

今年是实施“五五” 普法的最后一年,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既是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新任务,也是谋发展、谋进步、谋福祉,应时形势、长远宏大的社会目标。双峰作为娄底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试点县,于十月份正式拉开了法治创建工作序幕。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依循,笔者最近就如何开展“法治双峰”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和认真思考,形成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商榷。  

一、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意义深远,统一思想认识是前提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国家。长期以来,“施仁政、行人治”的理念被深深地打上了铬印。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就一直在思考和探索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并没有走上法治的道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开始了法治国家的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任务,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论断和重大部署,其核心和本质就是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由此可见,“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显现。  

2008年4月9日,省政府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今年又出台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规则之治”贯穿于政府的所有行政活动,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不仅要“授予有据”,而且要“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实现制度和人的良性互动。今年8月,省委书记周强响亮提出要建设“四个湖南”,即绿色湖南、创新型湖南、数字湖南、法治湖南,让“四个湖南”成为转方式、建“两型”叫得响的名片。其中的“法治湖南”就特别强调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近年来,双峰县法治工作始终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合法高效作为工作导向,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各级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全县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程度明显提高,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对此,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是广泛认可的,一个有力的证明是,在今年上半年公众安全感及干部队伍建设民调测评中,双峰排名全省第8,比去年同期的97位前进了89位,这充分说明了双峰县前段的法治工作富有成效。但是,当前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分散的,是不全面、不平衡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部门一些环节依然存在,“拍脑袋”决策、“命令式”行政、“运动式”执法等现象时有出现,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从发展和稳定两个角度来看,创建法治创建工作对双峰具有重大的意义。(一)创建“法治双峰”是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创建“法治双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发展。创建“法治双峰”,是“跨越赶超、富民强县”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依靠法治手段来引导和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要实现跨越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是至关重要的竞争力;要实现和谐发展,法治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最有效的途径。双峰县在今年开展的打击“三强”(强行阻工、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行为专项行动中,始终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开路,采取发放公开信、出去宣传车、举办法制培训班、张贴标语和横幅等形式,与整治有机结合,治理项目建设周边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既有力保证了城区项目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二)创建“法治双峰”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当前,我们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特别是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要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就必须运用法治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三)创建“法治双峰”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我国社会正从传统的“伦理社会”向现代“法理社会”转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在物质需求基本满足的前提下,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公平公正格外关注,对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创建“法治双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是群众呼声,民心所向。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学法用法延伸到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全县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大幅下降。  

二、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内涵丰富,重点突破是核心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一种新的执政理念和方式,具体是要“强化一个理念、实现三个突破”。  

强化一个理念就是要强化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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