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扶贫到户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扶贫到户工作,着力解决贷款对象过窄、扶持范围过小、贷款额度过少、工作不平衡等问题,让更多中低收入农户通过使用贴息信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充分发挥贴息信贷政策的扶贫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当放宽扶持范围和对象
扶持范围:主要扶持项目由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适当放宽到“一建三改”、搬迁扶贫、子女入学、贫困就医等方面。
扶持对象:由主要扶持贫困户,适当放宽到年人平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户。
二、认真落实信贷贴息政策
一要整合使用各类扶贫贷款资金。将农村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秦岭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贷款、亚行农村能源生态农业建设贷款等资金整合使用。符合贴息条件并在扶持项目范围内的农户,在以上三个项目内贷款,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二要准确把握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3万元以内,特殊项目贷款不得超过5万元,其中贴息贷款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项目要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贷款手续分别按农村信用联社和财政局(所)要求办理。
三要严格执行信贷利率和贴息政策。国家商业银行对符合贴息贷款的扶持对象确定利率时,在执行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20%。县财政部门贴息利率为5%,贴息期限为一年。
三、严格规范办理程序
一要准确认定扶持对象。扶持对象的认定,由村组每年12月份摸底,造册公示,乡镇(场、区)财政所审核,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分别报县扶贫办、财政局和信用联社备案,信用社、财政所分别按
某县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扶贫到户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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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10-12 10:19:1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96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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