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市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
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维稳的任务繁重,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在我市因各种非正常死亡、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医疗纠纷、地质灾害等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数量大,处置化解的难度大。2010年我市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起,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起,发生群体性械斗等恶性矛盾纠纷###件。在我市,矛盾纠纷发生后,群众的期望值高,同时诉求的渠道单一,总是寄希望于行政干预,希望政府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解,从不诉诸法院。另外,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在处理涉稳事件过程中,虽说是“谁主管、谁负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二、基层维稳机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领导力量不足,人员不够,经费不足。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的分管领导主要精力没有在维稳上,发生事情后,分管领导由于还分管有其他事务,往往只派遣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参与处置化解,导致调处力度不够,效果差。同时基层政法人员严重不足,巡逻防范队伍的数量不够,导致应急能力不强,稳控效果差。另外基层政法办公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往往是有事才想到要经费,才拨经费,且难以到位。
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在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政法工作上有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法庭,但这些部门在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不能做到资源共享,往往各自为战,遇事相互推诿,对各种矛盾纠纷不能很好地进行集中受理、统一梳理、分流处理。
四、政法队伍方面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还没有深入到政法干部的头脑之中,执法效果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政法干警的素质还需提高,数量还要不断充实。我市政法干警中业务尖子少,专家型、复合型的办案能手非常缺乏,政法干警总数占全市人口的总数偏低,且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我市的治安复杂状况不相配。特别是市公安局,人员缺口较大,警力还需目前人数的三分之一;法院的法官人员不够,审判效率不高。同时市直政法部门办公经费不够,财政经费只能维持人员的工资,致使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受到制约。
二、几点打算:
一、加大基层维稳长效机制的建设。一是组建综治维稳中心。通过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公安、法庭、民政、妇联、国土、劳动及社会保障等基层资源和力量,在全市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组建“综治维稳中心”,形成大综治、大调解、大维稳的格局。督促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民政、国土、劳动及社会保障等单位,落实专人,集中到中心办公,负责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受理、统一梳理、分流处理。二是建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督促市直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国土、城建、劳动、安监、卫生、教育、公安、交通、经济等)成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制订工作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业负责医患、劳资、建设、土地、刑事案件等纠纷的调处化解及突发事件处置
当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几点打算
本文2011-09-27 09:41:35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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